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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场:美女乘机带它飞,不料被交公安



2017-05-15   作者:赵鑫 孟令超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5月14日当天晚上21点钟,厦门安检像往常一样对旅客进行安全检查,当时正值厦门机场旅客晚高峰时期,开机员小于在对一名BK2714次航班前往长沙的阳女士进行行李检查时,从该旅客随身行李中查出一瓶催泪瓦斯,X光机开机员小于发现一位旅客的背包特别复杂,经过认真辩图后,发现在化妆包下压着一瓶喷雾,随即让开包员小王开检,在开检过程中,旅客坚持说没有,显得非常不耐烦的样子。小于随即对包进行了二次过检,更加确认包内有喷雾,于是让旅客继续查找,并向旅客询问是否携带瓦斯,请取出,旅客否定没有。后来开包员在征得旅客同意将包打开找出,然后再从小包内拿出一瓶黑色喷雾,经开包员小王确认,就是一瓶警用瓦斯,问其为何携带警用瓦斯,该旅客声称只为了防身用,这是一朋友送他的,并不知晓乘坐飞机时不能携带,随即立刻通知值班领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旅客和违禁物品移交至机场公安。催泪瓦斯是一种使进攻者暂时丧失战斗力的烟雾剂,内容物是高纯度辣椒提取素、芥末提取物等天然强刺激物质,可以对人的眼睛、面部皮肤、呼吸道造成强烈刺激,其中具有伤害力的自卫型武器俗称“辣椒水”或“防狼喷雾”。催泪瓦斯是一种管制约束类违禁物品,一般只有执法人员在执勤时才能配用。

  根据中国民航安全检查规则,该瓦斯是警用瓦斯,属于违禁物品,既不能随身携带,也不能托运。在此,厦门机场提醒广大旅客,过安检的时候不要心存侥幸投机取巧,请提前处理好所携带的违禁物品,坐飞机时,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电击器瓦斯属于可托运物品,但如果上面携带军用,警用标志则属于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在乘坐民用航空器通过安全检查时请严格遵守《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交运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以及电击器、防卫器、催泪瓦斯、甩棍等物品,否则将可能面临公安机关五千元以下罚款;对非法持有、使用警械的,将可能面临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以免为您的出行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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