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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机场提醒:“萌宠”乘机有规定,旅客出行请留意



2016-12-08   作者:李慎茹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萌宠时代”可爱的小猫、小狗、小乌龟等宠物已经成为众多人心目中不可或缺的 “家庭成员”,因此许多旅客外出喜欢携带自己的“爱宠”,但是对于乘坐飞机出行的旅客,民航局对携带小动物乘机可是有严格的规定。

  许多旅客因为对相关规定不了解或者是“爱宠心切”常常抱有侥幸心理甚至铤而走险。青岛机场就曾经遇到过有的旅客将活仓鼠藏在了卫衣帽子里;还有的旅客将小乌龟藏在裤子内侧口袋中;更有甚者直接将自己的小宠物含在口中企图蒙混过检,都被我们严格检查的安检员一一“识破”,结果往往令我们哭笑不得。这种做法即让自己的爱宠遭了罪,又耽误了自己的行程,得不偿失。

  在此青岛机场为广大旅客做出小提示: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四十四条》小动物是指家庭饲养的猫、狗或其它小动物。小动物运输,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旅客必须在定座或购票时提出,并提供动物检疫证明,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托运。

  2.旅客应在乘机的当日,按承运人指定的时间,将小动物自行运到机场办理托运手续。

  3.装运小动物的容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能防止小动物破坏、逃逸和伸出容器以外损伤旅客、行李或货物。

  (2)保证空气流通,不致使小动物窒息。

  (3)能防止粪便渗溢,以免污染飞机、机上设备及其他物品。

  4.旅客携带的小动物,除经承运人特许外,一律不能放在客舱内运输。

  5.小动物及其容器的重量应按逾重行李费的标准单独收费。

  希望想带宠物乘机出行的广大旅客提前做好出行准备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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