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民警考取河南首本“轻小型无人机驾照”
考试现场
顺利通过考试,拿到“无人机”驾照
日前,襄城县法院为执行局装配的“无人机”首次试飞成功,在全省第一家将“无人机”用于执行工作。据介绍,这款“无人机”能精准锁定“老赖”,遇到驾车逃窜,还可以提供空中侦察支持,地空联合“阻击”“老赖”。其实,在警用、航拍、植保等领域,“无人机”的地位早已凸显,“无人机”行业更呈现井喷式发展。然而,越来越火的“无人机”也在频频惹祸……安全,成为“无人机”的最大痛点,如何管理,则成为“无人机”的一大难点。
在此方面,我省已有所行动。6月7日,由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主办,河南省航空运动协会、河南法制报社承办的“河南省第一期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执照考核”活动,在郑州市公安局柳林分局举行。
新闻现场
我省颁发首本“轻小型无人机驾照”
6月7日下午,在郑州市公安局柳林分局训练场内,该局警务综合大队民警刘华斐手持遥控器,按照指令依次作出起飞、悬停、降落等动作,旁边不仅有4名考官监考,还有数部摄像机监控整个操作过程。
两个小时后,考核结束,加上上午的理论笔试,刘华斐成绩良好,顺利通过考试,从河南省航空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牛安林手中接过编号为HN000001的“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执照”。这也是我省颁发的第一本“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执照”。首本飞行执照的颁发,标志着河南“轻小型无人机”进入持照飞行时代。
牛安林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空管委关于加强遥控航空模型及7公斤以下“无人机”安全管理的相关指示精神,去年底,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制定了《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技术等级标准实施办法(试行)》,并授权一批省级航空运动协会为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培训及执照考核认定单位,考核通过后,由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正式发证,全国通用。
“轻小型无人机驾照”的实际名称为“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执照”,执照蓝底金字,与汽车驾照类似,分为特级、1到8级共9个等级。与汽车驾照规定有准驾车型不同的是,“轻小型无人机驾照”的不同级别要求持证人只能在不同的区域内飞行。
此次,郑州警方共组织包括刘华斐在内的15人参加了首批河南省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执照考核。最后,15人全部通过考试,获得了8级“多旋翼飞行员执照”。
参加考试的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朱东坤称,“无人机”驾驶看起来简单,但把GPS关掉后操作起来技术难度很大,此次考试让他深刻感受到接受专业培训的重要性。
有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总数仅为2142个,而“无人机”数量却有数万台,多数“无人机”飞行处于“黑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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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警用“无人机”地位凸显
“无人机”,这个几年前还应用在尖端领域的新奇玩意儿,今天正在快速进入消费市场,成为大家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事物。
在治安、反恐、救援等警用领域,“无人机”的地位也愈加明显。在航拍、植保,甚至勘探等领域,“无人机”更是大显身手,不断满足人们丰富而多样的需求,为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便利。诸多“无人机”发展领先国家已将其作为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满足社会经济活动需要的重要手段和重点选择。
那么,到底什么是“无人机”呢?
河南省航空运动协会秘书长郭书军介绍,真正的“无人机”是一种由自身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无人驾驶飞行器,自带“大脑”飞行,可执行超视距任务,最大任务半径上万公里,通过机载导航飞控系统自主飞行。而大家常见的“无人机”,实际上是由无线电遥控装置控制的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器,遥控航空模型有尺寸限制,其“大脑”在地面操纵人员手持遥控器上,通常在目视视距范围内,由操控者操纵完成各种动作飞行。
“无人机”更偏向于军事或民用特种用途,遥控航空模型则更接近于娱乐和体验飞行,主要用于体育竞技比赛、航空科普研究和教育应用。以前,“无人机”和航模区别明显,如今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厂家推出了自带GPS及摄像头的遥控航模,使原来明确的界线变得模糊。
目前国家空管委已正式授权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对空载7公斤以下“无人机”(轻小型无人机)进行规范飞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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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无人机”失控频惹祸端
“无人机”越来越火,安全却是其最大的痛点。“无人机”坠机、割手甚至致命等耸人听闻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2014年4月,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白松路附近,一架一米多长的航模飞机失控从空中冲下,撞到路边一名骑三轮车老汉的腰部,致人死亡;此前,安徽芜湖奥体公园内,一架一米多长的燃油航模直升机发生意外,急速下坠后砸中了正在公园休息的凤先生父子,凤先生受伤,身边的4岁小孩死亡;而早在2006年4月,云南昆明有着几十年航模经验的航模玩家朱某,因航模失控将同村的吴某撞死……
河南省航空模型队主教练张学祥称,很多“无人机”爱好者由于没有学习并掌握基本的航模操控技术,加上飞行时还要兼顾摄影,要注意风向等变化,一旦操作不慎,极易发生碰擦坠落。另外,没有经验的爱好者挂载摄影专业设备,很可能出现飞行器超载飞行,造成动力电池能耗加大,测算不准,因电池用尽而直接自由落地。
坠落的“无人机”杀伤力有多大?有人做了一组数据比较。以一款总重约8公斤的航拍飞行器为例,假如该飞行器以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在高度为100米左右的空中飞行,一旦发生坠机事故,其落到地面上产生的总能量为8727.8焦耳。而一块重量为2.5公斤的砖头从10层楼坠下所产生的能量仅为735焦耳。可见,航拍飞行器造成的伤害是后者的11倍多。
除了“头顶安全”外,“无人机”随意升空还可能干扰航班。5月28日,一架“无人机”闯入成都机场飞机起降空域,导致该机场东跑道停航关闭80分钟,直接造成55个航班不能正常起降。
另外,日本、美国等官方机构都发生过无人机坠毁事件,使其安全范畴从人身安全延伸到隐私安全、国家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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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 如何管理成难题
对于飞行器的管理,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的相关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相关飞行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但该条例更多注重的是“空中管制”。
国家体育总局曾发布《关于加强航空模型飞行场地管理的通知》,规定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场地、飞行空域内不得有人或建筑群、高压电线等障碍物,进入场地的遥控器必须进行登记备案。但对于航空模型,实践中操作航模飞机该向哪一个部门申请,不申请就直接飞是否属于“黑飞”,会不会受到处罚,谁来监管,这些内容都没有相应的实质性监管措施。如何管理快速发展的“无人机”,是目前的一个难题。
2013年11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对“无人机”持照飞行情况作出规定。去年年底,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又发布了《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要求“无人机”驾驶员必须取得适航许可,按相关规定在取得执照、合格证、等级、训练等方面符合要求后才允许飞行,该规定一度被玩家们认为是首部无人机“交规”。
然而,对于违反“持证、在划定区域飞行”,既没有规定执法部门,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条例。
业内人士认为,在法律方面,“无人机”是否属于航空器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在出现法律纠纷时,适用普通不动产的法律制度还是适用航空器的法律制度已成为难题;在空管方面,已出台的相关文件缺少具体流程;在技术标准方面,还没有形成权威的研发、制造和设计标准,“无人机”质量参差不齐,产品的性能和适航性难以保证,这不仅会造成重复研发投入、低水平竞争、资金浪费,还会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在产业管理方面,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市场准入标准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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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黑飞”或被拘留5日
虽然目前在国家层面还没有一部特别明确的法律法规全面规范“无人机”的飞行活动,但不少地方已开始探索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上海市航空车辆模型协会会长顾辰称,他们已牵头制定了《上海市遥控航空模型飞行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不仅“无人机”要持证飞行,出售“无人机”的商店也要按规定对飞机进行技术限制。“有关部门正在向人大提出议案,如果非法驾驶劝导无效,可处以5天至10天的行政拘留。”顾辰说。
杭州正考虑推出“无人机”管理平台,未来每架销售的“无人机”信息、买家信息都将植入“无人机”芯片中,通过GPS定位,方便相关部门执法。
安徽则从城市空中安全、防恐、维护公共治安等方面考虑,逐步实施人员登记注册、持证操作飞行管理。
牛安林称,我省目前也正在酝酿相关的法规条例,拟对“无人机”持照飞行和飞行区域等作出详细规定,同时将明确执法主体及相应的处罚条例。
编后
要想让方兴未艾的“无人机”产业和应用更好地服务我们的工作和生活,监督管理工作就不能滞后。只看到“无人机”的美好,而无视其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并非负责任的态度。相关部门应当抓紧制定管理细则,堵上“无人机”监管漏洞。我们期待着“无人机”能飞得更远、更稳、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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