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机场安检查获手电筒点烟器
1月27日,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以下简称“三亚机场”)安全检查站查获一起手电筒点烟器,该点烟器隐藏在手电筒金属壳内,肉眼难以辨别,具有迷惑性。
1月27日9:12,三亚机场T1航站楼9号安检通道内,安检员在对旅客行李例行检查时,发现旅客李先生行李内的手电筒底部存在异常,疑似带有其他功能。为了排除安全隐患,在征得该名旅客同意后,安检员在其行李中找到了该手电筒,拧开手电筒底部盖子检查,确定了该手电筒具有点烟器功能,于是进行上报处理。经沟通确认李先生并非有意隐匿火种,在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后,李先生对手电筒进行自弃处理。
根据民航局“禁火令”相关要求,禁止随身携带点烟器或办理托运,三亚机场再次提醒广大旅客,为了节约您宝贵的过检时间,禁止在随身行李和托运行李中携带火机、火柴、点烟器等火种,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乘机,如果隐匿违禁品乘机,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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