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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航班发生冒烟起火事件 系乘客用充电宝所致



2017-03-06   作者:王志鹏 吴颂华  来源:南宁晚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昨日,在一班南宁飞往曼谷的飞机上,有人违规使用充电宝,引起冒烟起火,幸好机组处置得当让航班得以安全降落。而这名使用充电宝的乘客在飞机落地后,也被移交给当地警方处理。南航广西分公司提醒旅客,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是严禁使用的。

  在如今电子科技产品大行其道的时代,充电宝早已成为大家手机上网、看影视剧、玩游戏等打发漫漫长途的最佳搭档。可是,在飞行途中,充电宝是严禁使用的。昨日,在南宁飞往曼谷的南航航班上,就出现了一起因旅客在飞行途中违规使用充电宝引起冒烟起火的事件。幸好机组处置得当,航班得以安全着落,避免了一起严重的安全事故。而涉事旅客也在飞机在曼谷落地后被移交给当地警方处理。

  据介绍,关于充电宝的使用和携带,民航局在2011年7月就下发了《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对旅客在飞机上使用、携带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做了明确规定和要求。2015年8月14日,民航局再次下发《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通知》。

  根据规定,严禁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超过2个。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严禁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严禁非个人自用目的携带充电宝。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这个规定不仅涉及所有的旅客,同时也适用于机组人员。

  为什么充电宝不能托运且大容量的充电宝不允许随身携带?因为充电宝内有大容量锂电池,容易因故障自燃爆炸,所以不能放在托运行李中托运,只能随身携带登机。超过160Wh时是不能携带登机的。充电宝在机上不允许使用,有电源开关的充电宝应关闭电源开关。

  此外,充电宝的容量应有标注,或能通过标注的额定电压和按时数计算出容量,例如额定电压是5V,20000毫安时的充电宝就是100Wh。如不能确定容量的充电宝也不能携带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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