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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场:乘机初体验 携带烟花且误机



2017-05-29   作者:朱垠滔 赵鑫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T4航站楼安检现场,开机员正在执行厦门前往舟山普陀山航班的检查任务,一个双肩包在经过X光机时引起了开机员的注意,只见该双肩包内有两排不规则淡绿色物体,根据以往经验开机员断定该物体为鞭炮。开机员当即要求开包员小马开检并告知其随身行李中有携带违禁品的嫌疑。开包员随即对其行李进行开包检查,被询问是否携带烟花,洪老先生很干脆地答道是:“有带了一大捆鞭炮”,随即加问一句:“这种烟花可以带吧?没什么危险性的”,声称要去普陀山去拜拜,第一次坐飞机,不知道烟花鞭炮不能携带上飞机,随后开包员通知值班领导,随即将该旅客的行李经二次过检无异常后交由机场公安机关处理。安检工作人员告知他只要是属于烟花类易燃易爆物品都不能随身携带也不能托运。安检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报给值班领导,然后将他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洪老先生得知携带烟花给她带来这么大的麻烦,后悔不已。

  端午小长假部分市民会选择乘机回乡,一些旅客由于不熟悉民航危险品运输规定,往往在行李中夹带打火机等危险物品。根据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和《旅客禁限物品目录》,打火机、火柴、点烟器等各类火种以及烟花、爆竹等危险品均被列为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的物品;对于随身携带或者托运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管制物品的旅客,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此,

  厦门机场安检提醒乘机前请提前了解好民航相关规定,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根据航空货物运输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夹带或者谎报品名运输,以免给自身的旅途要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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