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场:安检查警用电击器
2017年12月31日,厦门高崎国际机场T4旅检现场查获一起携带警用电击器乘机事件。上午7点48分在国内旅检现场H通道,开机员小尉正在认真仔细的检查着乘机旅客人身及随身行李。在检查时一个男士手提包引起了他的注意,只见包内一个类似手电筒的金属柱状物体顶部带有金属环,且中间部分有明显的电池及升压装置。通过以往经验,小尉判定这是一个电击器。小尉立即通知开包员小张控制该行李,当经过询问该旅客有没有带电击器,该旅客承认自己带一把电击器,称其是防身用的。开包员小张在旅客允许之后将包打开将电击器取出经观察,该电击器上有明显“警察POLICE”字样,属于警用警械具类。随即将该旅客行李二次过检并未发现其他违禁物品。当即通知了值班班长,经过后期了解该名旅客是一名退伍军人,这个警用电击器是其战友送其防身的,这名退伍军人不知道这个行为违反了乘机规定。后值班班长将该名旅客交由民航公安机关处理。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温馨提醒广大出行旅客,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明确规定带这些东西是明令禁止的,如携带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军用枪、公务用枪、民用枪、其他枪支、军械、警械、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和上述物品的仿制品。爆炸物品类、管制刀具等,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及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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