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广告公司与首都机场工商分局举行座谈会
5月22日,首都机场广告公司与首都机场工商分局针对国门地区广告发布安全以及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广告法》)实施以来的各项工作进行了阶段性工作内容座谈,广告公司副总经理牟建良、首都机场工商分局副局长范铁根、贾宏伟出席此次座谈。
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后,随之实行的《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中取消了“户外广告登记”审批事项,首都机场工商分局随即停止对辖区内所有户外广告的登记审批,转由企业自行审核发布户外广告。在此政策性变革之际,工商分局主动加强与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业务沟通和交流,进一步强化对广告内容的导向性、合法性、规范性的行政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户外广告发布行为。
牟建良表示感谢工商分局一直以来对广告公司的支持与帮助。他指出自2016年以来,首都机场工商分局先后与广告公司共同组织了五次对首都机场地区广告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相关工作人员及客户从中获得很多宝贵的业务知识与实操经验,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工商分局主管广告监管工作的同志多次到广告公司调研,给予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优秀的服务意识和职业精神,这更坚定了广告公司立足企业职能,积极作为,为维护广告业健康发展的信心。接下来,广告公司将严格规范广告发布流程,在经营中做到合法遵规,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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