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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单日发出三份“熔断指令”



2020-08-12   作者: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8月11日,民航局单日发出三份“熔断指令”,分别对阿联酋阿提哈德航空公司EY862航班、中国东方航空公司MU212航班、斯里兰卡航空公司UL866航班采取熔断措施。

  8月3日,阿联酋阿提哈德航空公司EY862阿布扎比至上海航班共有6名旅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自8月17日起,该航线航班暂停运行1周;8月5日,东航MU212马尼拉至上海航班共有6名旅客核酸检测阳性,自8月17日起,该航线航班暂停运行1周;8月7日,斯里兰卡航空公司UL866科伦坡至上海航班共有23名旅客核酸检测阳性,自8月17日起,该航线航班暂停运行4周。熔断航班量均不得用于其他航线。

  另外,三家航企8月17日之前的航班可继续执行,如期间触发熔断机制,熔断时间将予以累加计算。

  民航局此前已发出五份熔断指令。

  延伸阅读:

  6月4日,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的通知》。通知指出,自6月8日起,以入境航班落地后旅客核酸检测结果为依据,对航班实施熔断和奖励措施。

  为什么会发生“熔断”

  民航资源网专家綦琦认为,“熔断”机制本身就是在符合当前国内外疫情逐渐趋于可控,复工复产国际人员交流需求增加的形势下出台的最新举措。机制本身具有极强的量化性、操作性和透明性,是否“熔断”和国际航班带来的输入核酸阳性旅客数量直接关联。新政出台,10天后就触发“熔断”充分证明了新政本身的必要性和精准性。

  针对部分媒体所提出的不要“一刀切”,要差异化、个性化的国际航班复航呼声,个人认为:面对新冠病毒防疫常态化新局面,世界各国政府和组织均缺乏可证实的行之有效办法。“摸着石头过河”是无奈之举,既然水深未知,小步慢走也是必然。各方均有真实需求和合理关切,但是更需要给予政策制定方以宽容心态,毕竟政策制定方必须要对中国防疫大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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