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民用机场建设发展的意见》
5月6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民用机场建设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各部门在落实资金、用地、空域、枢纽建设等要素保障和优化机场发展环境等方面的职能分工,特别是在资本金比例落实、港产城融合发展、建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系等方面增加了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为全省民用机场布局规划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进一步改善全省机场总体规模偏小、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配套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意见》明确了省市相关部门做好规划衔接,合理确定机场功能定位,科学选定机场场址,严格机场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增强规划刚性约束,并明确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拟订机场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纳入全省综合交通网规划,配合省发改委争取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同时,《意见》明确了资本金省市出资比例、保障用地、协调空域使用、强化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方面的措施。其中,已批复规划中的机场建设项目资本金除申请国家民航发展基金补助外,省、市按照2:8的比例共同分担,省级20%出资由省财政和省机场管理集团按照1:1的比例分担,其余资本金由市级承担。
为提升航空服务能力水平,《意见》指出,要创新管理模式,全面实施运输机场资源整合,实现全省机场统筹协调发展,支持加快构建通用航空飞行服务体系,支持运输机场向通用机场管理输出。要强化智慧应用,打造机场服务特色品牌,鼓励在枢纽运输机场周边规划建设通用机场,提升机场综合保障能力和运输服务水平。
为拓展航空市场,《意见》要求,要积极优化航线网络,构建国际国内省内多枢纽、多层次、高效率的航线网络,提升枢纽机场中转能力,构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协调、兼容互补的通用机场网络。要培育壮大航空运输企业,鼓励、支持国际国内航空运输企业在我省设立运营基地或分公司。要积极推进民航与其他运输方式之间全面对接、资源共享的多式联运体系,鼓励在人流、物流聚集区设立城市候机楼。
在创新投融资机制方面,《意见》提出,支持机场管理机构做大做强民航发展平台,拓宽融资渠道,设立机场建设投资基金,鼓励和引导外资、社会资本进入民航相关领域。
在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方面,《意见》指出,要推进机场与临空产业园区一体规划、设计、建设,以航空枢纽为依托,着力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临空经济,吸引高端要素集聚,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意见》还指出,要完善体制机制,建立与军方、民航等部门密切协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口岸单位协调机制和机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机场社会综合治理。
据悉,近年来,全省民航业发展迅速,2019年全省9个运输机场完成旅客吞吐量6269.6万人次,货邮吞吐量48.7万吨,同比分别增长8.8%和12.5%。基础设施有序推进,全省9个运输机场形成“两枢一干六支”运输机场格局。通用机场增加至11个,通用机场建设发展初具规模。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航将在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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