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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引入民营资本参与临空经济区建设



2017-03-05   作者:宋啸峰   来源:人民政协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政协委员:引入民营资本参与临空经济区建设

  “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京新机场,提出新机场是首都的重大标志性工程,是国家发展一个新的动力源,必须全力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作为全国政协港澳委员、港资企业代表,我坚决拥护国务院、发改委及民航局相关政策意见,愿积极引入民营资本参与北京新机场及临空经济区相关项目投资建设,以实际行动推动祖国民航事业蓬勃发展。”黄楚标委员表示。

  “2016年10月25日,民航局印发《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民用机场的意见》。国务院、发改委及民航局相继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将全面放开社会资本参与我国民用机场及临空经济区相关投资建设。但现阶段,受制于诸多因素,民营资本在机场及临空经济区投资建设方面的份额极小。也因进入壁垒高、市场歧视等问题,民营资本进入机场及临空经济区相关建设投资意愿不足。”黄楚标委员的脸上写满了焦虑。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民航强国战略构想的关键时期。按照建设民航强国‘两步走’的推进方案,至2020年我国将初步建成民航强国。民营资本参与机场投资建设,对于推进民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进一步深化民航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黄楚标认为,民营资本参与临空经济区相关建设,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打造精品工程,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增长,更加有利于发挥民营资本的灵活性及高效率,打破行政壁垒,推动创新要素自由流动。

  黄楚标建议,可遵从“多元化融资,市场化招商,专业化运营”原则促进民营资本积极投资,进一步加强对民营资本参与临空经济区功能定位、规划策划及政策研究,尽快出台相关实施政策。鼓励民营资本积极参与机场投资,逐步提高投资占比份额。到“十三五”末,争取民营资本在临空经济区主体投资占比不低于25%。此外,希望率先在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开展引入民营资本投资试点工作,设立民营资本投资示范区,形成相关成果和经验后,向全国临空经济区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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