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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护身符”,坐飞机千万别带



2017-06-09   作者:付帅、李超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6月8日,厦门机场安检在T4候机楼J通道从旅客的随身行李中查获步枪子弹壹枚,已经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当天上午11分左右,小崔在执行开机任务时,正聚精会神的识别着每一图,突如其来的一幅图立即吸引了小崔的注意力。开机员小崔在显示器上发现旅客的行李物品中图像存在异样,旅客李女士一件行李内有一个金属颗粒状(疑似子弹特征)的图像引起开机员的注意,开机员立即判开检,并通知开包检查员小李同志,开包检查员小李同志根据开机员判读的开检区域实施检查,经过排查后发现行李内有壹枚完好的步枪子弹。经询问,该女士是一家三口来的,子弹是在孩子父亲部队捡的,用来作为孩子的护身符,出行时忘记把它拿出来了;孩子父亲是当兵的,显然知道子弹不能带,一直在旁边解释。同时,按预案处理,控制该行李和携带者并将行李重新过X光机进行加强检查,检查未发现有其他违禁品。查明情况后报告当日值班领导,后移交机场公安处理。

  厦门机场安检提醒广大旅客,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规定,各种枪支、弹药、军警械具及其工艺品、仿制品和其零部件都属违禁品,不可以随身携带或托运登机。因执行公务需要带此类物品的必须携带公安部出示的证明和持枪证,并提前做好申报,才可在安检时顺利通过。出行时切莫携带以上违禁物品,以免耽误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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