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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航班延误 三名女乘客大闹沈阳桃仙机场



2017-08-10   作者:李莹  来源:辽沈晚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因航班延误,三名女乘客大闹沈阳桃仙机场。视频截图

  由于航班延误,女乘客一怒之下对机场地服人员动起手来。而后女乘客因为自己的鲁莽行为,被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时隔10天,又有3名女乘客因为相同的原因,做出了不理智的行为,其中俩人被行政拘留10日。

  “我们要回家……我们要回杭州……我们要机场给说法……”。8月8日,沈阳桃仙国际机场29号登机口附近聚集了大量滞留旅客。

  因受流量管控、雷雨天气等因素影响,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出现了大面积航班延误现象。原计划于8月7日晚10时由沈阳飞往杭州的航班,因流量管制延误5小时后取消,首都航空公司将预乘该航班的100多名旅客安置到宾馆休息。

  第二天6时许,上述旅客被载回沈阳桃仙国际机场,但因流量管控一直滞留在29号登机口附近休息处。11时许,滞留旅客情绪失控,一面高喊“我们要回家”,一面向安检通道处聚集。

  辽宁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沈阳机场分局航站楼派出所立即调动大批警力到现场维持秩序。在公安民警的劝导下,多数旅客保持了理性与克制,停止了过激行为,但仍有部分旅客情绪激动,继续冲击安检工作人员组成的人墙,扰乱安检现场秩序,造成6号、7号、8号安检通道堵塞,近百名排队等候安检旅客受到影响。现场民警通过喊话告知现场旅客应通过合法方式进行维权,对不听劝阻继续扰乱机场秩序的带头人员进行口头警告,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离开安检通道口,对拒不听从警告执意封堵安检通道扰乱机场秩序的3名旅客,采取了强制带离措施。对两名女乘客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违法情节较轻的另一名女乘客,予以行政警告。

  专家说法

  可为的维权:

  航班延误后,第一时间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包括机票、公布的航班时刻表、因取消航班而滞留机场的餐宿票据及因航班延误导致的其他经济损失的凭证,必要时可以录音和拍照,并与同机的乘客相互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日后维权之用。

  保留好证据后,乘客可通过与机场或航空公司协商的方式,调解解决此问题,亦可通过向航空公司总部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利。

  如果上述方式均不能保证权益的实现的话,则可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通过司法途径来保障自身的权益。

  不可为的维权:

  因航班延误的乘客人数众多,在维权情急之下,常有人怀着法不责众的想法,采取一些不理智的过激行为,如:聚众闹事、阻碍飞机起飞、发布虚假信息。这些行为不但不能解决航班延误的问题,相反还会影响机场的正常管理秩序,侵害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可对采取过激行为的旅客处以警告、罚款、拘留,重则追究其刑事责任。现实中,各地机场均出现过乘客因维权过度而被处罚的事例,故维权过程中,切忌使用上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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