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场:查获一起随身警用瓦斯事件
近日,厦门高崎机场T4航站楼旅检现场查获一起随身携带警用催泪瓦斯乘机事件,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月22日下午,开机检查员正在认真仔细的检查着乘机旅客人身及随身行李物品。在对乘坐SC4960由厦门前往济南的旅客郑女士随身行李进行检查时,开机员在郑女士随身行李里发现一瓶淡绿色喷雾,敏感的开机员立即通知开包员进行行李开包检查。在得到郑女士同意后进行开包检查,开包员在郑女士随身行李里发现出来一瓶催泪瓦斯。该催泪瓦斯上有很明显“警察POLICE”的字样,这属于警用警械具类。随即将该郑女士随身行李二次过检并未发现其他违禁物品。同时通知了现场科值班领导到场处理,随后现场科值班领导将该名旅客及物品交由民航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温馨提醒广大出行旅客朋友们,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明确规定带这些东西是明令禁止的,如携带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军用枪、公务用枪、民用枪、其他枪支、军械、警械、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和上述物品的仿制品。爆炸物品类、管制刀具等,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及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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