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服务 > 安全 >> 正文

厦门机场:查获一起随身警用瓦斯事件



2018-03-30   作者:林杰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近日,厦门高崎机场T4航站楼旅检现场查获一起随身携带警用催泪瓦斯乘机事件,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月22日下午,开机检查员正在认真仔细的检查着乘机旅客人身及随身行李物品。在对乘坐SC4960由厦门前往济南的旅客郑女士随身行李进行检查时,开机员在郑女士随身行李里发现一瓶淡绿色喷雾,敏感的开机员立即通知开包员进行行李开包检查。在得到郑女士同意后进行开包检查,开包员在郑女士随身行李里发现出来一瓶催泪瓦斯。该催泪瓦斯上有很明显“警察POLICE”的字样,这属于警用警械具类。随即将该郑女士随身行李二次过检并未发现其他违禁物品。同时通知了现场科值班领导到场处理,随后现场科值班领导将该名旅客及物品交由民航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温馨提醒广大出行旅客朋友们,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明确规定带这些东西是明令禁止的,如携带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军用枪、公务用枪、民用枪、其他枪支、军械、警械、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和上述物品的仿制品。爆炸物品类、管制刀具等,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及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