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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场:冒名顶替乘机难逃安检“法眼”



2018-06-13   作者:王艳青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5月29日厦门高崎国际机场T3航站楼国内安检出发现场查获一起旅客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乘机被安检查获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事件。

  上午10点27分国内安全检查现场A通道对MF8417次航班由厦门飞往昆明,当验证员小白检查到旅客雷某时其出示的身份证在经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核对时核对结果“不予通行”随即验证员便提醒旅客换个角度从新核对还是不予通行验证员便采取人工核对方式对旅客五官以及其他信息进行核对询问时发现旅客雷某答非所问醉意冲天,并且其五官特征与身份证照片明显不一,验证员便提高警惕定有猫腻,由于考虑到现场工作处于高峰出行阶段在不影响其他旅客过检状态将该旅客雷某移交现场值班领导做进一步核对。最终,查获该名旅客冒用其朋友身份证件现场值班领导依据民航相关法律法规将该旅客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雷某因为自己的个人原因,“耍小聪明”以为能漫天过海,殊不知已经触犯法律。但法不容情,均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审查处理。

  2018年5月30日,厦门机场T3候机楼国内安检现场,安检人员小杨在查验证件时,发现一名女子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并不相符.当日下午三点半左右该女士从国内H通道进入。在接受验证岗位检查时,安检员小杨发现该女士的样貌与证件上的照片不太相似 耳型也完全不同,并用语言通知通道长“对照片”并通知现场值班领导 发现有冒名顶替的嫌疑,于是询问该女士相关问题,只见该女士答非所问,并不敢与安检员直视,随后值班领导将其交由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在通过机场公安机关的核查确定,该旅客确实为冒名乘机。但由于冒用他人证件属于违法行为,机场公安机关对其做出了相应的处理。

  厦门机场安检护卫部提醒广大旅客:居民身份证、军官证、义务兵证、护照、海员证等证件均可乘机。如身份证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可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临时的身份证明。16岁以下未成年人,可使用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乘机时请使用本人的有效乘机证件,如身份证过期,请到候机楼派出所执勤点办理临时乘机证明方可乘机!请严格遵守民航乘机的各项规定,冒用他人证件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切勿投机取巧,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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