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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场:携带三发子弹“飞”过检,被移交公安处理



2017-05-21   作者: 陈小川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5月18日,厦门国际机场旅检现场在执行安检任务,一名男性旅客进入安检通道,随身携带背包一个。当旅客将包放入X光机检查时,开机员小丁发现包中物品图像有三个黑点,疑似子弹。于是通知开包员小肖控制行李并开包检查,当问及旅客包中是否有子弹之类的金属物品时,旅客予以否认。小肖将该包仔细检查,最后在包内夹层中发现了三发子弹,经鉴定检查属于未击发的子弹。旅客当即说“忘了包中还有这个,只是用来做纪念而已。 ”随即进行再次复查过检和从严人身检查,经检查后无其他违禁品。检查人员报告值班领导随后将旅客移交给机场公安处理。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规定,禁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枪支弹药类物品乘机,因执行公务需要带 此类物品的必须携带公安部出示的证明和持枪证,并提前做好申报,才可在安检时顺利通过。在此,安检部门提醒广大旅客,不要携带违禁物品乘机,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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