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场:个人防身器,坐飞机请保持距离!
7月29日,厦门高崎国际机场t4旅检现场查货一起携带电击器乘机事件。上午9点左右在国内旅检现场E通道,开机员小张在判图时,一个男士手提包引起了他的注意,只见包内一个类似手电筒的金属柱状物体顶部带有金属环,且中间部分有明显的电池及升压装置。通过以往经验,小张判定这是一个电击器。小张立即通知开包员确认该行李的携带人,并通知值班班长。经观察,该电击器上没有明显“警察POLICE”字样,不属于警用警械具类。随即将该旅客行李二次过检并未发现其他违禁物品,后值班班长告知改旅客不可随身携带。经了解,此电击器是该女子的爸爸送的防身器,一直带在身上好多年了,第一次坐飞机,并不知情该电击器不可携带,随后该女子交由他人带回了。
在商业不断发展的今天,各种电击器被非法改造和售卖,外观各式各样,隐匿性越来越强,从以往查获的电击器来看,这类物品一旦触动开关,瞬间便可放出几万甚至几十万伏的高强电压,轻则可致人瞬间晕倒,重则可致人长时间昏迷。
厦门安检温馨提醒您:个别旅客存有侥幸心理,觉得外观让人防不胜防,就有通关的可能,但都会被细心的安检人员发现。坐飞机时,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电击器瓦斯属于可托运物品,但如果上面携带军用,警用标志则属于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在乘坐民用航空器通过安全检查时请严格遵守《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以免为您的出行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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