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飞机上吸烟被库尔勒地方公安机关拘留
9月24日20:10分,由郑州经停库尔勒飞往喀什航班机组向库尔勒机场公安分局报警:称一名旅客在飞机上吸烟。该航班库尔勒落地后,机场公安民警立即上机处置,将违法行为人口头传唤到机场公安分局进一步现场了解取证后,按程序取消其后续航班乘机资格并移交至所辖库尔勒市公安局阿瓦提农场派出所。
经查:2017年9月24日,旅客陈某乘坐郑州飞往喀什经停库尔勒的CZ6692航班飞行过程中,在机舱卫生间内吸烟,被该航班机组人员当场发现后及时控制并通报库尔勒机场,陈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阿瓦提农场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款三项之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最后该派出所据此给予陈某十日拘留并罚款500元的处罚。
乘机安全提示:
在此,库尔勒机场公安分局温馨提示广大吸烟的旅客,机场机坪区域内、民用航空器内严禁吸烟以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场候机楼等公共场所同样禁止吸烟,请吸烟的旅客在机场指定的吸烟区内吸烟,以免给自己的行程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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