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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场:估计我带了个假的“充电宝”——电击器



2017-10-22   作者:赵鑫 孟令超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厦门机场正在乘机的一名旅客的随身行李内的充电宝图像与普通充电宝图像有细微差异,遂要求开包检查。该旅客声称该物品为充电宝,自己并未携带任何违禁品,然而细心的安检员仔细观察外观,试用各种功能后发现该物品虽具有充电功能,但仍有“转换开关”,可将充电模式切换至电击模式,按下键可以发出凌厉的电击声。随后开包员告知该旅客此类物品为严禁携带物品,该旅客积极配合主动放弃携带登机。近日,厦门机场查获一名旅客携带充电宝式电击器事件。当日上午,正值厦门机场安全早高峰,检查员正在对飞往太原的旅客行李进行检查,开机员小赵在开机检查任务时,发现X光机图像中有一个充电宝十分可疑,于是立即通知开包员进行开包检查,经检查确认该物品为充电宝式电击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随后开包员将该充电宝式电击器控制在手中,并将情况上报值班科长后,由于非警用电击器可托用,随即该旅客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办理了托运!

  个别旅客存有侥幸心理,觉得外观让人防不胜防,就有通关的可能,但都会被细心的安检人员发现。坐飞机时,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电击器瓦斯属于可托运物品,但如果上面携带军用,警用标志则属于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在乘坐民用航空器通过安全检查时请严格遵守《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以免为您的出行带来不便。

  厦门机场安检提醒广大乘机旅客:乘坐民航班机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以免为您的出行带来不便。在商业不断发展的今天,各类违禁物品被非法改造和售卖,外观造型越来越新颖,其隐蔽程度也越来越高,有部分旅客抱着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但都难逃安检员的“火眼金睛”。2015年8月,民航局公安局下发了《关于继续下发近期严厉打击11类危害民航运输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的通知》,其中对各类危害民航运输秩序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处罚罚款从1000元至5000元,行政拘留从5日至20日。以免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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