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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场:摄影爱好者携带烟饼乘机被查获



2018-01-03   作者:林锦蓉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烟饼”一词对绝大多数的旅客都是感觉陌生的第一联想反应就是香烟、烟叶,但只有少部分人才知道“烟饼”是什么。烟饼也就是放烟用,增加空气的层次感,主要用处是增加光线制造的空间效果,增强所拍摄画面的透视关系。

  1月2日中午,厦门高崎国际机场T4航站楼安检在对厦门至程度FU2736航班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名男性旅客在通过安检的时候,开机员小马在旅客随身携带的背包中发现有圆形淡绿色可疑物品,此物品在X光机中所呈现的图像与日常学习中的烟饼图像类似,这引起开机员的重视,便立即将需要开包的行李和物品的准确位置告知开包员,进行开包检查。经过询问与查看后,在旅客的行李箱中发现一个用透明包装袋的物品,打开后发现是淡黄色、微颗粒、凝聚状、圆形物品,直径约为10厘米,厚度约为2厘米。经过检查与确认后是烟饼。

  经过对旅客的询问,得知旅客是一名爱好摄影者,携带烟饼也是为了日常拍摄效果准备。安检员告知旅客:烟饼属于易燃物品,不易溶于水,烟饼遇火产生大量气体,主要成分内有硫磺,经点燃后热量非常大,且碰到火星后会迅速燃烧冒烟,易引起周围人群恐慌,根据民航安全检查规则的相关规定,禁止随身携带。随后安检员按照相关程序报告现场带班对旅客和物品进行了处理,最终该旅客及其违禁物品一起交由机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厦门机场特此提醒广大乘机旅客:烟饼是影视拍摄时常用的道具之一,其主要成分是硫磺和锯末并添加干燥剂,能够制造大量烟雾效果。根据我国民航安全检查规则的有关规定,烟饼主要成分是硫磺和锯沫,属于易燃物质,一经点燃便迅速燃烧并产生大量烟雾,乘坐飞机不允许随身携带或托运。同时,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托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乘坐民航飞机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希望广大旅客在乘机前仔细了解安检相关规定和随身行李,避免给自己的旅途带来不便!

  乘机小常识——携带登机或交运危险物品都是非法且非常危险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气溶胶――擦亮剂,石蜡,去污剂,清洁剂等。

  腐蚀品――酸性物质,清洁剂,湿纽扣电池等。

  可燃品――油漆,稀释剂,可燃液体,液体储存打火器,清洁剂,粘着物,便携炉子,带燃油的便携煤气设备等。

  易爆品――烟花,照明弹,信号器,装弹药的火器,火药等。(个人使用的小型武器,经过安全的专门设计的包装后,可以作为交运行李托运,但不能作为随身行李携带入机舱。)

  放射性物品――射线望远镜,放射性药剂,未植入的起搏器等。

  压缩气体――催泪瓦斯或防护型喷雾剂,氧气筒,油箱(除非是空的)等。

  有传染性的物质――疫苗、动物的病毒等。

  有毒物质――鼠毒等。

  如果旅客必须携带上述物品,可与航空公司货运部门协商,看是否可以特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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