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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到机场 货运代理人要收“提货费”



2013-11-15   作者:缪眎眎  来源:《温州日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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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里订的鲜花运到机场后,店员开车去机场拉货,没想到,被货运代理人告知要收取160元的“提货费”,而且无法出具任何凭证。近日,市民张先生向记者讲述之前经历的这段遭遇。

  市民疑问

  “提货费”为什么收怎么收

  张先生是市区莲花锦园一花店的老板。今年教师节前夕,他从昆明商家那里订了4件鲜花。支付了相应的空运费后,鲜花通过航空运输到达温州。而后,他从机场外面叫了一辆私人小四轮将鲜花运回花店,到店后,小四轮师傅向他收取了240元的费用。

  今年11月6日,为准备次日婚庆时所需的鲜花,张先生又向昆明商家订了4件鲜花。第一回感觉自己被“宰”了的张先生,这回长了个心眼,让店员开车去机场运货。可一笔来路不明的“提货费”让店员顿时傻了眼,171公斤左右的鲜花竟然要收取160元“提货费”。店员向货运代理人索要发票或凭证,对方表示无法出具。

  “我只是想知道,这160元的‘提货费’是否合理?有无相关规定?不然觉得自己的钱花得好冤枉。”张先生无奈地说道。

  记者调查

  货运代理人附加了代理费

  记者致电温州航空货站有限公司总经理郑炼。他告诉记者,目前温州95%以上的鲜花空运均来自昆明,一般通过货运代理人完成交易。张先生这次预定的鲜花,是从昆明货运代理人发出,由温州货运代理人白先生接收,再由他统一按订单分散至花店等下家。在机场收取“提货费”这个环节,实际上,机场方面只向白先生收取符合物价部门规定的“提货费”。而张先生口中的“提货费”,郑炼估计,应该属于货运代理人个人索取的额外费用。

  记者经多方辗转,电话联系上货运代理人白先生。白先生称,当天下午,从昆明寄到的这批鲜花,他提走9件,其中属于张先生的4件。“每件鲜花的具体重量,我没有过秤。我垫付了提货费和每件货物10元的检验费后,再平摊到9件鲜花上,每件33元,另外附加的7元是我的代理费。”

  机场提醒

  发货前提出要求“本人自提”

  “机场收取的‘提货费’包含货物装卸、搬运、分检等流程的所有费用,每公斤鲜花0.4元的‘提货费’是符合省物价局审批标准的。”随后,郑炼向记者出示《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规范机场航空货运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机场航空货运基本服务项目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各机场及航空货运服务相关单位可根据自身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等因素,在不超过基准收费标准20%的幅度内上下浮动。“温州机场对国内运输中的‘提货费’规定,如鲜花、动物等鲜活物品和贵重物品等,按0.4元/公斤收取;其他如酒类等普通货物,按0.32元/公斤收取。”

  郑炼提醒货主,想避免各家货运代理人额外附加的费用,可在发货前向发货代理人或发货公司提出机场本人自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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