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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丢失国内外航线赔偿金额被曝相差1.5倍



2013-11-18   作者:杨晓宴  来源:网易财经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近日网上有文章称国际航班如造成行李丢失,国内航空公司可能欺负旅客不知道根据《蒙特利尔公约》可获赔更多。网易财经向多家航空公司了解到,目前国内普遍采取的是国内航线按《民航法》标准赔付,而国际航线则采用国际公约标准赔付,并不存在隐瞒。根据《蒙特利尔公约》,国际航班行李丢失的具体赔偿数额是国内标准的1.5倍左右,但仍可能远低于丢失物品的价值。

  11月13日,某知名网站发布文章称,在面对国际航班行李丢失赔偿问题上,航空公司欺负乘客不知道有个《蒙特利尔协议》。文章写道:“《民用航空法》在对乘客行李的保障方面不能提供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而今天我们要告诉大家的是,其实还有另一个法案可以保障我们的权益。在中国除了《民用航空法》以外还有一份叫做《蒙特利尔公约》的国际公约可以用于我们的航空维权。”

  据了解,《蒙特利尔公约》的全称为《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是世界范围内使用最广的航空协定。2005年,我国成为了《蒙特利尔公约》缔约国,这也就意味着国内航空公司均有义务遵循相关规定对缔约国间航线的旅客提供服务。今年7月亚航空难的处理期间,在有关人身和财产理赔的讨论中,就有中方律师提议适用《公约》进行索赔,因为其赔偿标准每五年调整一次,金额较高,且有先给付部分赔偿金的规则。至此,也有更多媒体开始关注该公约。

  但国内航空公司是否真的会“欺负乘客不知道有个《蒙特利尔协议》”从而逃避赔偿问题?网易财经咨询各航空公司,对方均明确表示国际航线的行李损坏及丢失肯定会采用《蒙特利尔公约》。中国国际航空行李检查部的丁先生说:“按什么样的标准来赔偿,不可能由乘客提出来,国内航线会按国家标准来赔,国际航线一般会按照《蒙特利尔公约》,还有《华沙公约》来赔。”

  针对网友普遍比较关注的《蒙特利尔公约》是否会比国内标准获赔更多的问题,航空公司称,除非进行过申报,国际和国内的一般赔偿标准都建立在行李重量上,这一点没有差别。而在赔偿数额上,根据国务院2006年发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对旅客托运行李和运输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100元,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3000元。国内航空公司多按照100元每公斤来计。

  国际航线方面,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第22条,行李在运输中造成毁灭、遗失、损坏或者延误的,承运人的责任以每名旅客1,000特别提款权为限。2009年,1000特别提款权被提升至1131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取权”是国际货币基金所使用的货币。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规定,在2011年至2015年间,一个单位的特别提款权限的价值为0.66美元。也就是说,在两个签署并承认《蒙特利尔公约》的国家间的行李损失事件,在未特别申报说明的情况下,最大的获赔额是746美元,相当于4500元人民币,大约是国内标准的1.5倍。

  但公约中只规定了赔偿的上限,却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中国国际航空行李检查部的丁先生告诉网易财经,国航大部分航线是以30美元每公斤计算;飞往印度的航线是按照《华沙公约》,每公斤以20美元计算。春秋航空公司的国际航线赔偿标准皆为20美元每公斤。赔偿数额折合人民币在120元-190元之间,是国家标准的1.5倍上下。

  尽管按照国际标准,赔偿数额比国内标准更高,但事实上国际航线乘客的托运行李价值往往也更高,赔偿金额很可能远小于行李物品的价值。中国国际航空的丁先生坦言,没有申报过的物件,即使非常贵重也只能按重量来计。另外,春秋航空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在离开机场后才发现行李内物品丢失,在赔偿时很可能会遇到问题,“因为很难证明是在机场的时候就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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