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机场设电瓶车每人每次15元
广东省物价局近日批复了深圳机场关于旅客电瓶车等服务的收费请示。批复显示,T3新航站楼启用后,深圳宝安机场将向普通旅客提供电瓶车服务,收费标准为15元每人每次。
据了解,深圳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鉴于T3新航站楼建筑面积较大,楼内配套的旅客电瓶车、行李搬运及行李寄存等服务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为弥补相关费用支出,向广东省物价局提出按照旅客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请示,物价局作出批复同意了这一请示。
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
旅客电瓶车服务:优先满足70岁以上老人、孕妇、残障人士等特殊旅客免费搭乘;向普通旅客提供电瓶车服务,收费标准为15元/人·次。
行李搬运服务:由机场服务人员提供手推车搬运行李服务的收费标准为10元/批·次,每批次行李数量不超过3件;超过3件的,每增加1件,每件加收5元。旅客自行使用手推车搬运行李免费。
行李寄存服务:收费标准按自然天计算,其中:小件行李(20×40×55cm以下)收费标准为15元/件·天,大件行李(40×60×100cm以下)收费标准为25元/件·天,超大件行李40元/件·天,贵重物品(电脑、摄相机、数码相机等)30元/件·天。
广东省物价局表示,上述项目及标准自2013年11月28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并要求深圳机场在2014年8月28日前向物价局提供相关的收入、成本情况,并申请核定正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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