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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取消旅客滞留香港 投诉后获赔3300元港币



2013-12-16   作者: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东方航空公司因市场原因取消香港飞福建福州的一趟航班,福州消费者余女士全家不得不滞留香港。近日,经多番交涉,余女士最终获得东航3300元港币的赔偿。

  11月中旬,余女士向中国消费网福建频道投诉称,他们一家4口人在出游前早已在携程网预定好11月9日从香港飞回福州的东方航空公司MU576航班。11月7日,她接到携程网客服人员通知,称该航班因航空公司原因取消,他们将被改签到11月10日15时15分的东航航班。余女士十分惊讶,之前她从未接到过东航的电话告知此事,如果改签,他们一家人在香港得多停留,费用增加不说,原定11月9日回福州的计划也会被打乱。

  为此,余女士多次联系东航95530客服热线,想让东航协调11月9日能乘坐其他航班回福州,但打了好几次均处于“线路忙、请耐心等待”的状态,始终无法联系上东航。最后,余女士联系携程网,希望携程网能帮助协调11月9日乘坐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回福州。经过多次沟通后,携程网回复称,可以协调其他航班,但不能保证有机位,如果航班满员了,余女士全家人仍将被滞留。由于同行的还有一个3岁及一个5岁的小孩,余女士又无法直接联系上东航,在这些不确定因素的综合影响下,余女士全家最终选择先在香港留宿一晚,改乘东航11月10日15时15分的MU576航班回福州。

  11月12日,余女士终于打通了东航的客服热线,当即提出为何无故取消航班的疑问,并提出相应索赔要求。东航工作人员告知余女士,11月9日香港飞福州的MU576航班因为市场原因取消,因而不能赔偿,只能说声抱歉。在余女士的强烈要求下,该工作人员给余女士做了投诉备案,称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她联系。

  对于东航的说法,余女士表示难以理解:“消费者提前付款订了机票,说明合同成立了,结果中途东航说毁约就毁约,毁约了还理直气壮地说不能赔偿。民航相关条例早已明确规定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应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东航若不是因不可抗力取消航班,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随后,余女士向中国消费网福建频道投诉,记者将该投诉函件转给东方航空公司。

  11月19日,东航给中国消费网福建频道回函称,经调查核实,原定11月9日香港至福州的MU576航班,早在11月5日因航班计划调整而取消。东航也已于第一时间通知余女士的机票代理人携程网并表达歉意,同时为余女士改签到11月10日MU576航班。机票代理人携程网于11月7日通知到了余女士。

  东航承认,在协调后续航班改签办理过程中,因业务咨询信息误解,未能满足余女士提出的其他改签需求,后续服务安排未衔接上。航空公司服务代表已于11月15日联系了余女士,进一步致歉并说明情况,了解旅客意见,并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近日,余女士向中国消费网福建频道反馈称,东航香港营业部工作人员毕先生已与她取得联系,经协商,东航最终同意赔偿余女士一行4人滞留香港产生的住宿费3300元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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