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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误9小时 南京旅客状告机场一审败诉



2014-06-04   作者:张源源  来源:《南京日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从南京经香港转机去纽约,飞机延误了9个小时,为此,一市民起诉机场,索要机票损失及精神赔偿。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飞机延误并不少见,但耽误行程的旅客想要维权索赔,却“没那么简单”。

  飞机延误9小时,一乘客找机场讨说法

  去年5月,市民姜先生购买了一张机票,准备从南京禄口机场出发,经香港转机去纽约。这架飞机本应在下午2点多起飞,但姜先生到机场时却被告知香港正在下暴雨,飞机延误,具体时间不定。后来机场通知起飞时间为当晚6点,再然后就一直宣称飞机延误。一直拖延到夜里11点多,姜先生才顺利登机。白白等了9个小时,且后续行程都因此受到影响,姜先生很是恼火。

  从美国回来后,姜先生觉得机场欠自己一个“交代”,于是前往机场协商。姜先生认为,机场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飞机延误情况进行通报,机场方面明知飞机会长时间延误,却不肯提供休息场所。

  沟通过程并不顺利。机场方面称,姜先生当天的飞机延误主要是目的地天气原因造成,延误时间应由航空公司通报,机场只负责转达给旅客。

  乘客一审败诉,近日又提起上诉

  在姜先生看来,机场明显在推卸责任。“机场为航空公司提供地勤服务,长时间延误不及时通知旅客,又不安排休息,这是机场的失误。”随后,姜先生向江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禄口机场以书面形式承认工作存在失误,并说明飞机延误起飞的真相。同时,他还要求退还机票费用9000元,并索要补偿1000元误工费、1000元精神赔偿金。

  因为缺乏证据,姜先生的诉请没有得到一审法院支持,近日,姜先生又向南京市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中,姜先生称,根据国家规定,航班延误后,机场方面应该每隔30分钟向旅客通报一次,延误2小时以上的需要配餐,而延误超过4小时的,要安排休息。但自己乘坐的这班飞机延误了9个小时,乘客却一直在登机口附近等待,没有得到妥善安置。

  “9个小时没有休息,我们要求到头等舱休息室休息一会儿都没被允许,这实在是太过分了。”姜先生说。

  目前,因双方均需补充证据,法庭宣布二审休庭,择日再审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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