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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机场关于携带化妆品乘机的注意事项



2014-09-24   作者:冶楠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国际空港信息网2014I年9月24日消息:为了飞行安全,国家民航总局规定:旅客可以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ml。所有液体产品都需装进1000ml带拉锁的透明袋里,且每位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个透明袋上飞机。如果超过规定的容积,不能随身携带进入航空器,需办理托运手续,

  喀什机场提醒各位旅客:如果150ml装的化妆水用到只有50ml的液体剩余,仍然不能带上飞机。瓶身包装必须小于或等于100ml才可以随身携带,超过100ml的话,只能选择托运。

  若是在机场免税店或机上购买的保养品或化妆品,如香水、乳液、面霜等,需包装于经签封防止调包及显示有效购买证明的塑料袋内,飞机落地前不可以自行拆开。

  喀什机场在此建议您:在办理乘机手续时,将不能随身携带上机的超量化妆品就一并办理托运,否则过安检时会被告知不能携带,又得重返值机柜台办理托运手续,不仅耗时费力还容易误机耽误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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