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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适度放开控烟范围 酒店机场拟设吸烟区



2014-09-26   作者:于立霄  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在25日举行的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进行第二次审议。与此前一审相比,对“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进行了适度调整,酒店客房、机场等具备条件的场所可以吸烟。

  今年7月24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一审。审议期间有代表建议,避免“一刀切”禁烟,建议将“工作场所”修改为“共用的工作场所”。最终,一审后返回的修改稿对于“第九条”进行了大幅改动,内容为:公共场所、共用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今天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二审,再次细化了室内禁烟场所范围。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按“严格控制、循序渐进”的控烟思路,在保证他人健康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细化室内禁烟场所的范围。对酒店客房、机场等一些特殊场所,在具备条件下,应该允许划定吸烟区。

  法制委员会建议在“第九条”增加两款内容,表述为:“宾馆、旅店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其客房不具备独立排风系统的,应当禁止吸烟”;“机场可以禁止吸烟,但隔离候机区域可以设置具有独立排风系统的吸烟室”。

  法制办负责人介绍说,北京的吸烟者约为400万人,想做到室内全面禁烟也不现实,执行起来难度较大。考虑到本市的实际情况,应循序渐进、合理划定禁烟场所范围,因此在“第九条”增加了这两款新内容。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4中国青少年烟草调查报告》显示,全国13岁至15岁在校初中学生吸烟率为6.4%,部分省份初中学生烟草使用率甚至高达20%左右。

  预防未成年人吸烟是控烟立法的重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提出,应当在条例(草案)中增加相关内容,最大限度减少新烟民的产生。据此,代表建议增加对学校和教师的责任规定:“学校应采取措施预防学生吸烟,帮助吸烟学生戒烟;教师不得在中小学生面前吸烟”。

  此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曾进行了4次论证,今年7月23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今天再度进行二审;拟定于明年1月举行的北京市人代会上进行三审,预计2015年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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