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下调国内燃油附加费
国际空港信息网2014年11月5日消息:记者从南航大连分公司获悉,自2014年11月5日(出票日期)起南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下调。
自2014年11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航段(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原800公里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110元下调至70元,原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50元下调至40元。
凡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票价优惠政策的婴儿、儿童以及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实行优惠:1、婴儿免受燃油附加费;2、儿童(含无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
使用国际客票销售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取。
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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