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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客运燃油附加费短途及长途分别加5%及7%



2013-03-25   作者:  来源:经济通通讯社25日专讯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民航处公布,批准航空公司航空客运燃油附加费,收费有效期为4月1日至4月30日。

  新获批准征收的附加费水平,短途航班最高为254元,长途航班最高为1027元,加幅分别为5%及7%。

  上一轮的附加费申请是在2月审批。当时获批准征收的附加费水平,短途航班最高为242元,长途航班最高为9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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