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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机场口岸签证处2月9日正式开展口岸签证业务



2015-02-06   作者:邱敬俞  来源:中国吉林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5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验收通过,吉林省公安厅驻延吉机场口岸签证处将于2015年2月9日挂牌成立,并正式开展口岸签证业务。

  据介绍,延吉机场是吉林省重要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之一。据统计,2014年延吉机场累计运营国际航线9条,夏季旅游高峰期国际航班每周达40班。2014年国际旅客吞吐量47.17万人次,同比增长16.39%,占全年旅客吞吐量38%。

  延吉机场口岸签证业务的开展,将为吉林省边境地区提供更为灵活的经贸、旅游、投资等出入境政策。将极大地方便韩国、俄罗斯、日本、朝鲜等境外人员通过延吉机场这个国际通道入境,方便外国人从事商贸、旅游、文化等活动,将对振兴吉林经济、促进区域发展、提升沿边开放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关于延吉机场口岸签证业务的相关事项

  1、关于延吉机场口岸签证业务的受理对象:

  出于人道原因需要紧急入境的外国人;

  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工程抢修或具有其他紧急入境需要并持有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的证明材料的外国人;

  经批准具有相应资质旅行组织邀请的外国旅游园。

  2、关于延吉机场口岸签证签发的种类:

  C字签证(乘务签证)、R字签证(人才签证)、F字签证(访问签证)、M字签证(贸易签证)、Q2字签证(亲属签证)、S2字签证(私人事务签证)、L字签证(团体旅游签证)。

  3、关于延吉机场口岸签证的时限:

  延吉机场口岸签证处签发的签证为一次入境有效,个人签证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天、停留期限不超过30日;

  团体旅游签证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5天、停留期限不超过30日。

  4、关于旅行社申请口岸旅游团体签证的程序:

  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具有相应资质,并在吉林省公安厅延吉机场口岸签证处备案登记的旅行社,组织2人以上(含2人)的旅游团组,在入镜前出具旅行社邀请函件、人员名单及旅行接待计划,即可向延吉口岸签证处申请办理旅游团体签证。

  5、关于涉外邀请单位登记备案的时间:

  自2月5日起,延边州、长白山地区的涉外邀请单位及吉林省内旅行社可向省公安厅延吉机场口岸签证处申请口岸团体签证登记备案。

  省公安厅延吉机场口岸签证处对外办公电话:0433-2242366 

责编: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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