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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设“至优座选”涉嫌侵权



2015-05-06   作者:汲东野 王琢磊  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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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此类有偿选座产品,早有旅客质疑航空公司有变相涨价之嫌。多位专家表示,此产品有不合理甚至违法之处

  4月20日起,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口、西安、太原始发的国内航线上推出“至优座选”产品。这是继去年12月在北京始发的国内航线上首次推出该产品后,海航再次扩展该产品的使用范围。

  至此,在海航的国内航线上,需要交“选座费”才能自由乘坐经济舱第一排与紧急出口排的始发城市变成4个:北京、海口、西安、太原。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海航是国内四大航空公司中唯一一家在国内航线中推出此类“产品”的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南方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公司在国内均无此类除飞机票外的额外收费。

  对于此类有偿选座产品,早有旅客质疑航空公司有变相涨价之嫌。多位专家表示,此产品有不合理甚至违法之处。

  法治周末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向海航提出投诉申请,并要求海航出具民航总局的备案证明。

  海航市场部王姓工作人员4月30日向法治周末记者回复:“此‘至优座选’产品所提供的是选座的优先权,所有旅客都可以购买选择座位的优先权。做这个产品之前,我们市场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旅客都接受。”

  “航空公司的所有‘产品’都要报民航总局审批,海航的这个产品也是经过民航总局审批通过才销售的。”上述海航工作人员说。但是,海航没有向记者出具向民航总局的报备证明。

  国内航线也有了“选座费”

  “坐经济舱的座位,还需要再加钱?”乔元(化名)是一位常出差的商务人士,初次遇到这种要求,他觉得诧异,也觉得很不公平。

  “我买的是近乎全价的机票,不应该含有选座位的费用吗?”乔元表示不理解。

  今年3月,乔元购买了海航从北京出发的经济舱客票。在办理登机牌时,他提出希望坐经济舱第一排或者紧急出口排座位的请求。

  海航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如果乘客选择这两排的座位,需要额外支付100元,这两排属于“至优座选”,是海航推出的一款“产品”。

  乔元抱着质疑的态度购买了这款“产品”,并于几日后取得了由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子公司)开具的名称为“旅客运输服务”的发票。

  法治周末记者咨询海航客服了解到,此款国内航线的“至优座选”产品的优势主要在于其相对其他经济舱座位更为宽敞,并且上下飞机便捷,所受干扰较小,但不包含其他额外服务。

  事实上,早在去年海航、国航等推出国际航线选座产品时,“选座费”就引发争议。彼时,某国内旅游网站调查显示,82.2%的网友认为“选座费”不尽合理,14.5%的网友则认为这项收费“合理,符合市场需求”。

  而今,选座费被延伸至国内航线,可想而知,将会对国内旅客产生更大范围的影响。

  然而,尽管这种有偿选座饱受争议,时至如今,国航、海航、东航的国际航线上均已有类似产品开通。

  截至发稿时,海航新官网上所载,其国际“至优座选”产品主要适用于,经济舱第1排或紧急出口排座位,金鹏俱乐部金卡会员300元,银卡会员400元、普卡会员及非会员旅客600元。适用于从北京出发的8条往返航线。

  并且,此番海航还计划在今年6月新开通的三条国际航线上也推出“至优座选”产品。

  国航的“有偿选座”服务,也就是其“座享其成”产品定价分为三个档次,经济舱第1排及紧急出口座位等600元,经济舱第2排到第10排,原价100元,目前促销价为20元。经济舱第11排到第20排原价50元,促销价10元。适用于从北京进出港限休斯敦、旧金山、洛杉矶等十余条国际航线。

  今年1月28日起,东航也低调推出了“优选座位”产品,产品目前针对已经购买了东航国际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推出,可供优选的座位是经济舱右侧第1排及部分紧急出口排座位,目前“优选”价格为500元人民币/座。主要面向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始发的12条东航国际航线。

  事实上,这种“选座费”始于廉价航空公司,是在保证票价低廉的前提下,为满足旅客的额外需求而收取的费用,如春秋航空很早就在实施部分座位的选座收费了。

  香港快运总裁马志敏曾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香港快运也会根据不同的座位,收取不同的费用。但因为这两家(春秋航空和香港快运)都是廉价航空,机票费用原本就比较低,加钱选座并没有引起多大反响。

  在国外,近些年来,许多传统航空公司,包括美联航、美国航空在内,为减少成本、增加非客票收入来源,也都推出过针对不同座位的“选座费”项目。收费金额根据不同航线、座位等级收取几十到几百美元不等。

  广东省社科院旅游研究所所长庄伟光曾表示,国外航空公司收选座费已然形成惯例。国外之所以能普遍接受,一是因为对这些大型的航空公司十分信任,二是它们的差异化服务确实做得很到位。

  “选座费”或涉侵权

  是否在有了国际惯例之后,这种“有偿选座”产品,就都具有了“合理性”与“合法性”了呢?

  海航的客服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海航的各种服务产品都是按照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制定的,定价原则是以场地、人工、设备等成本投入为基础测算,相关的服务产品是向民航总局报备,同时是符合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的。”

  而法治周末记者提出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海航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出具。

  北京航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起淮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认为海航这个“产品”的违法性、侵权性和不合理性都很明显。

  张起淮说:“航空公司的这种行为是一种变相的涨价,变相的以侵犯乘客的利益来扩大自己的非法收入。”

  “航空公司的收选座费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因为,所有的航空乘客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民航法、运输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张起淮说。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认为,这种航空公司有偿选座的方式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我认为这是一个格式条款。”

  “我认为,在相同时段票价相同的情况下,相同仓位的座位的选择应该是随机的,可以按照时间顺序或某种规则去排座位。但是如果要加价,搞竞价排座的话,其他的规则是不是也要改变。”邱宝昌说。

  邱宝昌举例说,乘客用同一价格购买了经济舱的座位,但是由于选座位,产生了新的费用,那是不是每一排的座位都会有相应的费用,如果是这样也是合理的。但是若仅仅是第一排和紧急出口排处的座位加钱,就不合理。

  另外,“为什么紧急出口要多加钱呢?虽然舒适度高了一些,但是风险也相对大一些,在紧急情况下有一些帮助的义务。”邱宝昌认为,“这种做法是考虑经济效益,无可厚非,但是航空公司在考虑经济效益的时候一定要遵循公平原则,一定不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张起淮分析说,一架飞机的成本和利润是可以计算出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价格法都要求所有消费者了解自己消费的出资,本来我们购买的机票都含有一个座位,座位在哪里都是一种机遇,可能是靠窗、靠过道或靠厕所。但是,第一排或其他一些座位被卖掉了,这就是一种变相的涨价,并且暗中侵害了其他乘客的利益。

  “也就是说,航空公司的成本没有任何加大,但是利润加大了。”张起淮说,“这是一个非常隐蔽的,让人感觉不到的侵权。”

  邱宝昌表示,把消费者安全运达本是航空公司的服务义务,在这过程中,消费者是一定有座位的,选座加价可能会加重消费者的义务。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有关规定,这是一种格式条款,其内容无效。

  “如果航空公司这种选座费合理,那火车票、电影票都可以这么卖了,好一点的座位全都加价?这就是变相涨价。”张起淮说

  “涨价也可以,但是要合理,选不了座位的要享受减价才行,整个价格不能涨。”张起淮说,海航说有跟民航总局报备,“实际上民航总局作为主管部门,有失察的地方,有对侵权视而不见的地方。如果不了解,那么就有根本不懂这个专业的地方。”

  “对此,相关物价部门也可以查处,工商部门可以管理。”张起淮说。

  需要公开和告知

  张起淮强调说:“部分航空公司有偿选座行为是侵权、违法的,很大程度上也是对消费者权益,尤其是知情权的侵犯。所以,我们强调航空公司需要公开和告知,告知消费者如果你们想选座,有选座的可能,但是如果你们选不了,我们会减价。”

  “廉价航空就是这样。比如,他们虽然不提供水,但他们的票价便宜。如果旅客需要水,则需要付费。”张起淮说。

  “航空公司是有经营自主权的。但是有了这种选座项目后,他们需要告知消费者,虽然仍是支付机票价格,但是有些位置是坐不到的。”张起淮说。

  在接受了法治周末记者的投诉后,海航的工作人员在海航新版官网上为记者找到关于“至优座选”的产品说明。

  在这份产品说明中,法治周末记者并没有找到关于“至优座选”产品,即经济舱第一排和紧急出口座位具体针对人群和特殊情况的详细说明。

  一名曾在民航公司工作多年的业内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安排飞机座位的首要考虑是满足飞机的配载平衡,这是民航最关键最重要的一条要求。在满足了此要求的情况下,经济舱的第一排和紧急出口排安排客人也各有其要求或惯例。

  例如,紧急出口座位不得发放给老人,不足15岁,行动不便,缺乏良好中文表达能力的乘客。

  “如果飞机上有孕妇,或者带婴儿的旅客,可能会被优先安排坐经济舱第一排或一些特殊座位,没有成人陪伴出行的孩童也可能会被安排至经济舱第一排。”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除此之外,如果整班飞机客满,又无人愿意付费购买此款产品,又该如何解决?

  对此,海航客服回应说,具体情况还会以值机现场处理和安排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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