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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地震 三大航机票非自愿退票/变更规定



2015-05-15   作者:徐嘉淇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记者从白云机场商旅公司获悉,由于2015年4月25日尼泊尔发生8.1级强地震,且余震不断,根据当地情况,为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三大航空公司纷纷制定了关于尼泊尔地震相关机票非自愿退票/变更的规定,如下:

  一、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凡持2015年4月25日零时(不含)前购买国航涉及加德满都航班的999客票,且旅行日期为4月25日零时(含)至6月24日24时(不含)之间的旅客,可于6月24日24时(不含)前办理一次免费改期和退票,国航不收取任何相关手续费。

  二、南方航空公司:

  客票为南航784票证,出票日期为4月25日(含)前,客票中包含南航实际承运的广州与加德满都间航段,且该航段日期在4月25日(含)至6月30日(含)之间,允许对客票未使用部分,按非自愿退票或非自愿变更操作,非自愿变更允许在客票有效期内进行变更。

  三、东方航空公司:

  凡持2015年5月12日零时(不含)前购买东航涉及加德满都航班的781客票,且旅行日期为4月25日零时(含)至6月30日24时(不含)之间的旅客,可于6月30日24时(不含)前办理一次免费改期和退票,东航不收任何相关手续费。

  白云机场商旅公司(服务热线020-86130099)提醒已购买尼泊尔机票的旅客,应在航空公司规定的免费处理期限内尽快落实改期、退票等事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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