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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空速管故障航班也返航,时间被延误有乘客索赔



2015-05-22   作者:吴剑杰 陈建云  来源:东南快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昨日上午7时50分,厦门航空MF8041从福州飞往济南的航班,飞行途中也因为故障返航。

  “延误时间超过四个小时。”据乘坐这架飞机的肖女士介绍,原本7点50分的飞机到9点6分才起飞,在10点左右又因为机械故障返航,最终换了一架飞机后于12点20分起飞前往济南。她认为航空公司应该赔偿。

  东南快报记者从厦门航空方面了解到,该航班在飞行途中,机组工作人员发现空速管故障灯亮起,随后返航,并成功返回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在更换一架新的飞机后,该航班的乘客才最终顺利离港。

  厦门航空福州方面负责服务投诉的黄经理告诉记者,肖女士所坐的飞机确实因为流量控制,导致延迟到九点多才起飞,这段时间因为是非飞机自身故障等原因,所以不能纳入延误时间,如此算是不够四个小时的。但他表示,对于肖女士因为延误造成的困扰表示抱歉。

  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龚为民律师表示,航班延误除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空管等,因为飞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延误给乘客造成损失的,航空公司方面已经违约,但目前对于航班延误的赔偿,只有国际惯例和一些民航总局的规定,暂无法律明文规定。

  在民航总局2004年出台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中规定,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分为两个标准,一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二是延误8小时以上,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乘客进行经济补偿。有律师表示,虽然《意见》不属于法律,也不是部门规章,但是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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