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纳斯机场首次查获“多功能声光报警安全锤”(图)
2015年8月23日,喀纳斯机场安检首次查获“多功能声光报警安全锤”。
当日上午10点15分在执行喀纳斯到乌鲁木齐CZ6618航班检查任务时,旅检操机员在一名旅客的随身行李X光机图像中发现有性质不明、形似手电筒的物品,便立即通知开包员对此行李进行开包检查,经过开包员的仔细辨别后发现此物品是多功能声光报警安全锤。经检查发现该安全锤功能多样,内置普通电池,外部有割绳刀、安全锤、强力磁铁、手电筒、警示灯。
多功能声光报警安全锤外形与普通手电筒有所差别,但在X光机图像下较难辨认,为喀纳斯机场安检站首次查获。根据民航局的规定:在乘坐民航班机时,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刀、锤等可能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禁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可能干扰飞机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在告知规定后,该旅客自弃了此物品。
为了确保空防安全,排除隐患,喀纳斯机场安检站在此提醒各位旅客:在乘坐民航班机时请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请各位旅客仔细检查自己的行李物品,以免耽误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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