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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机场安检温馨小提示



2016-01-22   作者: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春运即将到来,准备坐飞机回家过年、外出探亲、旅行游玩的小伙伴们准备好了吗?--不管你来,或者不来,身属机场的我们就在这里,保障您出行安全的安检员正整装待发,翘首以盼。

  可即将出行的你不了解安检规定怎么办呢?放心,我们来教你!

  一、快速过检小细节

  1.冬季旅客往往身着厚重的大衣,建议您排队候检时将大衣脱下拿在手里,以便过检时直接放入衣物筐,节省您的时间,同时也省去后面旅客的候检时间。

  2.电脑、照相机、钥匙、雨伞请提前取出单独过检,可大大减少后续检查员开包检查和重新过包的检查时间。

  3.如果您脚上穿着厚底鞋、长筒靴,建议您做好拖鞋的准备。

  4.在您出行前仔细阅读本贴余下部分。

  二、超规行李托运

  出行前,请确认您的手提行李尺寸不超过55*40*25(CM),超此规格的行李应办理交运,不可随身携带。

  三、禁止随身携带及禁止托运的物品的有关规定

  一.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乘坐中国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以下物品: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

  2、爆炸物品,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3、管制刀具;

  4、易燃、易爆物品,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5、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6、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7、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8、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

  二.烟花爆竹

  春节将至,春节期间最具代表性的违禁物品非鞭炮莫属了,这里要告诉旅客的是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根据规定是不能托运更不能随身携带的,如有旅客携带请在安检前自行取出自弃或交由同行人带回。

  四、关于禁止随身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的有关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乘坐中国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以下物品,但可放在托运行李中托运,包括:

  1、菜刀、水果刀、大剪刀、剃刀等生活用刀;

  2、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

  3、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

  4、带有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棒球棍等体育用品;

  5、以及斧、凿、锤、锥、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锐器、钝器;

  6、超出可以随身携带的种类或总量限制的液态物品。

  7、酒类物品可作为托运行李(其包装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交运。托运酒类(酒精饮料)时,酒精含量24%以下,不限制交运量;酒精含量在24%-70%(含70%)之间的,每人交运净数量不应超过5升;酒精含量大于70%的,不能办理托运,请各位旅客提前做好处理。

  五、锂电池和充电宝携带规定

  1.锂电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MH/T1020-2009)和《旅客和机组关于携带危险品的航空运输规范》(MH/T1030-2010)等相关法规文件,旅客携带锂离子电池乘坐民用航空器请注意如下事项:

  1携带的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允许超过160Wh,超过160Wh的应通过危险货物手续进行运输。

  2内含锂离子电池的设备(如手提电脑、照相机、便携式摄像机等),应按如下规则携带运输:

  (1)可放置在托运行李及随身行李中携带。

  (2)应有防止意外启动的措施。

  (3)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00Wh。

  (4)额定能量在100Wh(不含)至160Wh(含)的含电池设备,应经运营人(航空公司)批准。

  3备用锂离子电池,应按如下规则携带运输:

  (1)只可放置在随身行李中携带。禁止放在托运行李中运输。

  (2)应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可将备用电池放置于原厂零售包装中或对电极进行绝缘处理--例如将暴露的电极用胶布粘住、将电池单独装在在塑料带或保护袋中。

  (3)单个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00Wh。且携带数量为航程中所需。

  (4)经运营人(航空公司)批准,可携带额定能量在100Wh(不含)至160Wh(含)的备用锂离子电池,但不能超过2块。

  部分锂离子电池铭牌中未直接注明额定能量,需要用进行换算。换算公式为:额定能量(Wh)=电池容量(Ah)×放电电压(V)

  例如,电池容量为1050mAh,相当于1.05Ah;放电电压为3.7V;额定能量为:1.05Ah×3.7V=3.885Wh≈3.9Wh。

  2.充电宝

  充电宝是指主要功能用于给手机等电子设备提供外部电源的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视为备用锂电池,民航局规定如下:

  一、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

  二、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

  三、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

  四、严禁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

  五、严禁非个人自用目的携带充电宝。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上述规定同时适用于机组人员。

  3.电动轮椅或代步工具的备用电池

  可拆卸电池的电动轮椅或代步工具的锂电池必须拆下手提,在做好防短路、受损措施的前提下,经运营人批准和机长同意后每人可随身携带一块额定能量小于等于300WH的锂电池。

  不可拆卸电池的电动轮椅或代步工具只可托运,需经运营人批准和机长同意,并做好防短路、受损措施。

  六、重要警示

  1.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旅客禁止随身和托运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类物品。

  2.切勿存在侥幸心理,藏匿违禁物品一经发现,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规定,可能面临公安机关5000元以下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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