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机场:热心民警力寻失物 遗失金条失而复得
2016年2月25日下午17时许,一名旅客急冲冲地向机场公安局刑警支队求助,称其2016年2月21日在T3航站楼乘机时将一根重达151克的金条遗失在登机口座位上,心急如焚的罗某希望民警能够帮他找回遗失的金条。
接报后,民警耐心地帮助罗某回忆了遗失金条过程,同时派出民警前往机场公安局指挥中心调取登机口相关录像,通过监控录像发现,罗某当天候机时确实将金条从包内取出遗忘在候机厅登机口附近的座位上,罗某登机后被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子拿走,民警通过调取该男子登机口时间比对,发现该男子乘坐航班由乌鲁木齐至喀什,研判该航班信息确定黑色外套男子身份为杨某,随后民警立即联系杨某并对其展开教育工作,经过劝导之后,杨某承认21日乘坐飞机回喀什时在候机厅捡到一根金条,并愿意主动归还遗失的金条。民警及时联系喀什机场公安分局,前往杨某住处取回罗某遗失的金条,金条于第二天带至乌鲁木齐归还于失主。
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刑警支队提醒旅客:请将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装在包中,没有必要时尽量不要取出,以免物品丢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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