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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航说14天内回复 苦等两个月没下文



2016-03-30   作者:李雯洁 江颖妍  来源:羊城晚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求助人说

  投诉人:乘客吴先生

  投诉谁:亚洲航空

  因何事:托运的行李不翼而飞,投诉久未回复

  乘坐亚洲航空公司航班,随行托运的行李竟然不翼而飞!更让事主吴先生气愤的是,亚航承诺14天内提供解决方案,但苦等了近两个月,亚航都没有主动联系过他,更不要提把行李丢失的事情解决。对此,旅行社负责人建议游客出发前不妨给行李拍几张照保存在手机里,一旦发现行李丢失,可将照片提供给航空公司所在的机场柜位,增大丢失行李找回几率,减少后续提供资料的不必要麻烦。而针对亚航这种国际航空的维权难问题,律师认为政府及消费者协会相关部门不能缺位。

  丢行李 苦等两个月仍无回音

  2月3日早上,吴先生与太太乘坐亚航航班AK521及AK116,从胡志明市经吉隆坡转机飞回广州。在胡志明市登机前,吴先生将行李打包好进行托运,因为亚航实行的是收费行李托运政策,吴先生以太太的名字,花了53美元托运行李,但没有购买保险。

  当天中午,吴先生和太太到达吉隆坡。因为吴先生购买的机票不是联程航班,所以他们需要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入境,并在行李提取处提取行李,再进行转机。“我们在行李提取处等了半个多小时,都没看到我们的行李箱出现。”最后,吴先生向机场工作人员求助:“他们来回查找后也没有找到,于是告诉我们行李应该是在飞机上并直接运到广州。”

  然而当晚上八点多,吴先生和太太抵达白云国际机场时,自己的行李依然不见踪影。意识到行李可能已经丢失,吴先生在白云机场做了行李丢失登记,填写了《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并委托白云机场方面寻找行李。次日,吴先生又在亚航的官网上多次提交行李丢失的投诉,并得到了亚航两封自动回复的邮件,承诺将在14天内解决吴先生的问题。

  亚航方面一直没有回音,也没有像邮件中承诺的那样14天内提供解决方案。无奈之下,吴先生拨打了亚航人工客服电话进行了详细的信息登记,最终,在3月11日接到亚航的电话,要求吴先生再次提供行李物件明细表和行李照片,并表示在一周后给予答复。令吴先生失望的是,这个给予答复的电话直到现在都没有打来,而此时距离行李丢失已经近两个月。

  投诉难 三种联系方式形同虚设

  亚航是马来西亚的国际航空公司,主要致力于低成本航班。目前亚航的13个运营地基无一在中国,这样的情况导致乘客们投诉理赔等诸多不便。

  记者尝试像吴先生一样,通过亚航的客服电话进行行李丢失投诉。记者在亚航官网上看到,亚航网站上有三种联系方式:客服电话、e-Form和Live Chat。

  记者首先拨打了亚航的普通客服电话,电话打通后提示称:“咨询人数较多,请耐心等待。”记者等待了十多分钟,依然没有接通人工客服电话。随后,记者在不同时间段又尝试五六次拨打亚航客服电话,都没办法打进。记者在网上也看到不少网友反映亚航客服电话无法接通。

  第二种联系方式是Live Chat,记者转到Live Chat页面后发现,页面上显示:“由于在线咨询已达最高容量,我们暂时无法提供这一服务。请稍后再次尝试。”记者又从上午10点开始尝试登录直到下午6点,都无法使用Live Chat。

  最后,记者使用e-Form给亚航留言,询问行李丢失相关问题。一个小时后,收到亚航系统发出的一封自动回复邮件,声称14天内提供解答。当时吴先生也曾经收到过这样的自动回复邮件,但最后仍然没有得到解答。通过亚航官网上的三种方法,记者都无法联系亚航方面。

  律师:跨国维权,政府及消协不能缺位

  针对乘客搭乘国际航班行李丢失赔偿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永平。朱永平表示,对于这种乘坐国际航班行李丢失的案件,符合《沙华公约》对“国际运输”的定义。根据《沙华公约》规定,对于任何已经登记的行李或货物因毁灭、遗失或损坏而产生的损失,如果造成这种损失的事故是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承运人应承担责任。因此,承运人亚洲航空公司应当对吴先生行李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而对于行李丢失后的赔偿计算问题,朱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现行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及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旅客行李丢失赔偿标准为每公斤100元,无法确认重量时,按照旅客舱位等级所享受的免费行李重量赔偿。而根据《沙华公约》的规定,在运输已登记的行李和货物时,承运人对行李或货物的责任以每公斤二百五十法郎为限。因此,吴先生可以选择赔偿金额较高的《沙华公约》进行索赔。在航空公司怠于履行其赔偿义务的情况下,吴先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起诉承运人。

  朱律师强调,关于跨国维权,政府及消费者协会相关部门不能缺位,要积极寻求与其他国家建立沟通和纠纷解决合作机制,搭建联合维权平台,并使维权的各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旅游达人支招

  ●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人在行李在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第45条规定,承运人依据其规定可向旅客提供行李声明价值服务。但是对于类似笔记本电脑、单反相机这样的贵重物品,依然建议随身携带。

  ●行李箱上有醒目标志,避免拿错

  在同一个航班有几个相似甚至一模一样的行李箱是很正常的事,乘客可以自己给箱子贴个箱贴、加个箱套,再挂上写有姓名和联系方式的行李牌子,避免自己的行李箱被别人无意错拿。

  ●行李丢失后,第一时间索取登记编号

  发现行李丢失以后,要马上在机场填写《行李运输事故单》,随后索取丢失行李登记编号。因为以后都要靠这个丢失行李登记编号来追踪丢失的行李。这个编号在航空公司的网站上也可追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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