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服务 > 服务 >> 正文

航空公司可提供氧气瓶 须提前申请



2013-10-28   作者:  来源:《重庆晨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27日,记者咨询了几家大型航空公司后了解到,出于安全考虑,旅客不能携带自己的氧气瓶上飞机,但可以事先跟航空公司在当地的直属售票部门申请,“代理的售票网点是不行的。”

  芬兰航空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患者家属须提前三天,到航空公司的直属售票部门,出具担架旅客能乘机的有效医疗诊断证明书,告知病人现状,并提出需要氧气瓶的需求,经安排后,方可承运。该工作人员提醒,为了确保担架旅客在旅途中的安全,至少要安排一名年满18周岁的成年旅客或医务人员陪伴同行。

  记者又咨询了几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现在一些欧美国家要求境外人员必须购买境外旅游险,如果需要紧急救援治疗,全球援助中心会给予就近治疗,再把相关账单寄到保险公司即可。病人的转运费是否包含在其中。还要根据具体的条款和责任免除来判定。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