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民航管理局关于2月2日不明升空物影响航空安全事件的情况说明
2月2日晚,绵阳机场附近上空发现不明飞行物,导致机场5个航班延误,3个航班备降。目前,市公安局正在就此事进行进一步调查。
当晚21:26分,国航CA1918航班机组在绵阳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发现发光升空物。机场运行中心接塔台报告后,立即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市公安局迅速组织相关区域公安机关进行巡查,未发现异常,在确定该区域净空无障碍物后,23:40分机场起降恢复正常运行,目前,市公安局正在对该事件作进一步调查,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中国无人机的使用越来越频繁,无人机受到发烧友的钟爱,往往在使用时不分区域,不分范围,特别是在民用机场上空及附近区域飞行,对航班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今年1月15日,杭州无人机“直逼”民航客机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嫌疑人已被警方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四川省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四川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低慢小目标管控工作的通知》、《关于严禁在绵阳南郊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施放无人机等升空物体的通告》,绵阳机场呼吁并希望无人机、自由气球、飞艇、孔明灯、航模等升空物持有者,严禁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进行非法飞行活动(绵阳机场净空重点保护范围:科创园区、高新区、涪城区、经开区、游仙区),确需施放的应按《关于升空类体育竞赛项目净空保护实施办法(暂行)》向绵阳民航管理局申报,许可后方可施放,公安机关将对非法飞行活动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民航飞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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