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服务 > 服务 >> 正文

网传航班延误超4小时赔两千不靠谱



2014-06-23   作者:李妍  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购买20元的航空意外险,如果航班延误超过4小时可获得2000元赔偿?对于这个网上的传言,记者昨天发现并不靠谱。目前市场上常见的航空意外险多由保险公司推出,并不含航班延误责任,仅部分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包含航空延误赔付。同时,也有保险公司与航空公司共同推出航空意外险,包含了延误项目。而且,赔付金额与传说中的金额相差甚远。

  传言:意外保险能赔延误

  昨天上午,著名杂文家、时评家鄢烈山发微博消息称:“经常坐飞机的朋友们,今天才知道,原来20元航空意外保险能赔延误。买机票时购买的20元保险,很多是包含延误险的,飞机延误4小时以上可获得赔偿2000元;延误8小时可获赔偿3000元。但是大多数乘客都不知道自己有这些权益,白白的把保费送给了保险公司。”

  “真的假的?”对上述说法,不少网友表示将信将疑,希望获得求证。网友“京城大猫”表示:“天呀,这是谣言吧?航班延误这样普遍,保险公司怎么可能做这种亏本生意?”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购买航空意外险可获得上千元延误赔偿金的说法,在网上早先就有流传,但是民航和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并不靠谱。从事机票代理销售的曾先生表示,“这样的事情,不太可能!”上周四,市民林小姐乘坐航班从广州前往上海,遇到延误,当听说20元航空意外保险能赔飞机延误时,她向保险公司咨询赔偿事宜时,结果被告知意外险并不包括延误险。

  真相:

  部分保险赔延误 可惜只赔几百元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场上常见的航空意外险多由保险公司推出,并不含航班延误责任,仅部分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包含航空延误赔付。

  如乘坐南方航空航班的乘客,就可以购买美亚财产保险公司的航意险计划,内含赔偿航班延误的附加险,每延误4小时赔偿300元,最高不超过900元;深航每延误4小时赔偿400元,最高不超过600元,航班取消赔偿300元;国航乘客,在购买中航三星航意险的同时,会获赠太平洋财产保险的航班延误险,乘客被延误每4小时赔300元,最高不超过600元,行李延误每8小时赔偿5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航班取消赔偿300元。此外,大众保险面向春秋航空、西部航空的乘客推出的航班延误险,每延误3小时赔偿200元,最多不超过400元。上述赔偿金额和网上所说的2000元、3000元赔偿金额相去甚远。

  不赔:

  天气原因和航空管制造成延误

  记者了解到,如果因天气或航空管制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航空公司是可以不向乘客进行赔偿的,如果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延误,乘客可以要求进行赔偿,多数航空延误险只针对延误3个小时以上的航班延误进行赔付,但申请索赔也可能是件烦心事。多数保险公司要求,航班延误后,乘客要妥善保留登机牌,在航程结束离开机场前到航空公司的柜台开具延误证明。如美亚保险规定,乘客登录美亚财产保险公司的官网下载申请理赔表格,填写后连同延误证明、登机牌等资料,一周内寄往保险公司,10个工作日内将得到理赔款。

  记者在淘宝商城看到,有多家保险公司在卖航空延误险,一般价位在20元左右,但从月成交量上看,乘客的下单购买热情并不高。

  从事保险理赔工作的吴先生向记者表示,目前市面上许多航空意外险并不将延误包含在赔偿范围内,延误险须另外购买。乘客在购买时一定要将赔付范围的条款看仔细。即使购买的意外险中包含延误险,保险公司也不会自动赔偿,需乘客主动申请登记才行。而且赔偿的金额到底多少,不同的航空公司和保险公司补偿规定并不一致,目前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可赔:

  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延误

  民航业内人士梁先生告诉记者,现实中,航空公司主要对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误承担责任,包括飞机晚到、公司计划变化、机械故障、空勤人员身体状况等。

  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是自身原因引起的延误,航空公司应承担责任。但具体到航空公司应当如何承担责任,我国《民用航空法》仅做了原则规定,并无细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早在2004年出台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没有制订统一的“民航延误航班赔偿标准”。《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致航空延误的天气、机械故障归结为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无须赔偿旅客任何经济和精神损失的。

  此外,《指导意见》还规定,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必须即时报告当地民航管理部门;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延误4小时以上应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因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延误后不作有效处理,造成航班延误12小时以上的,将视情节轻重暂停或撤销航班或航线经营许可权。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