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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起航空燃油费再降 800公里以下只收10元



2015-01-02   作者:吕楠芳  来源:《羊城晚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2014年航空燃油附加费连续多次下调,新年继续维持跌势。记者从白云机场商旅获悉,2015年1月5日起航空燃油附加费再次下调,而且且这次下调幅度非常大,征收标准低于九年前的征收标准。

  据悉,国内航线自2005年8月1日起征收燃油附加费,当时的征收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收取2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征收40元/人。2015年1月5日即将使用的新征收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收取1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征收30元/人。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且个位尾数不足10元时按舍去尾数计收,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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