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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液态物品乘飞机应遵守哪些规定



2015-04-08   作者:王元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1、只可以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洗发液、沐浴液除外),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包括:饮品,例如矿泉水、饮料、汤、果冻及糖浆;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及化妆品;喷雾及压缩容器,例如剃须泡沫及香体喷雾;膏状物品,例如牙膏、脱毛膏、膏状面膜;隐形眼镜药水;凝胶,例如头发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胶产品;任何稠度相似的溶液及物品。

  2、酒类物品不得随身携带,请放入托运行李中托运。

  3、如果您有婴儿随行,请在购票时向您的航空公司申请,航空公司将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您自行准备的液态乳制品将不被允许随身携带,您可以将其放入托运行李托运,或在接受安全检查前自行处理。

  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可以携带必需的液态物品,如液态药品、液态无糖食物等,但其数量应以乘机旅行过程中的用量为限,并出示医院或医生的证明。

  4、如您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中国国内航班,且携有在境外购买的免税液态物品,请您将液态物品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如盛装液态物品的封口塑料袋破损或您无法出示购物凭证,您将不被允许随身携带相应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除非您所携带的液态物品的容器容积、种类等满足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要求。

  5、除上述问题以外,如您仍有不能确定的液态物品,请将液态物品放入托运行李中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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