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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锂电池、充电宝挡住您乘机出游的脚步



2015-04-29   作者:刘珊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南航新疆地服部值班主任王晔敏耐心向外宾旅客讲解充电宝乘机携带规定-舒锐摄.jpg

   “五一”小长假进入倒计时,南航新疆地服部根据前不久发生在候机楼里一个关于充电宝运输的小插曲,特别制作携带充电宝、锂电池乘机出行小贴士,助您出行顺畅。

  4月26日,巴基斯坦籍旅客FAZLEAHAD先生乘坐南航CZ6286航班前往哈尔滨,随身携带了多个每个规格是38.5WH的充电宝,虽然根据民航局对锂电池的运输规定,100WH以下的锂电池旅客可以适量随身携带,但由于FAZLEAHAD先生携带充电宝数量较多,不能全部随身携带上机,FAZLEAHAD先生来到南航值班主任柜台寻求帮助,值班主任王烨敏通过用英语与FAZLEAHAD先生初步沟通后,了解了他的困难和不解,经进一步沟通,FAZLEAHAD先生理解了锂电池运输规定,最终,王烨敏协助他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将多出的充电宝邮寄到了哈尔滨。

  南航新疆地服温馨提示:锂电池应该怎么带?

  乘机携带手机、手提电脑、摄像机等自用的锂电池设备、锂电池移动电源(如充电宝)等,以及携带出行所需的合理数量的备用电池时,应注意:

  1. 含锂电池的电子设备可以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备用锂电池和充电宝禁止放入托运行李,请将其放入手提行李携带登机。

  2. 充电宝属于锂电池移动电源,按锂电池规格及数量进行运输,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3. 锂电池额定能量<100WH,可适量携带,应放入随身携带行李,无需向航空公司申报;100WH<锂电池额定能量<160WH,每人可携带2块,需向航空公司申报,经批准后可随身携带;锂电池额定能量>160WH,不能随身携带上机。

  4.携带锂电池乘机时,应将其单个隔离包装,并做好防短路保护:如将锂电池放入原零售包装中,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中。

  南航新疆地服部也特别为出行的旅客准备了电池绝缘塑料袋,如有需要可前往乌鲁木齐T3航站楼出港厅值班主任柜台免费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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