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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请善待我的行李!



2015-07-31   作者:  来源:新华旅游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视频截图

  近日,一则名为“机场暗室偷拍”的视频在社交网站上广为流传,将一直颇受诟病的航空行李损害赔偿问题,再次推到舆论聚光灯下。视频中,两名身穿蓝色工作服的机场装修工正从车里往传送带上搬卸行李,只见两人将行李当作垃圾一样,随手就丢向了传送带,有的小行李箱经这么一抛,先撞到墙上再重重的摔倒传送带上,让人揪心。视频一经发布就引起了网友的持续关注。

  在民航总局公布的《2015年5月航空运输消费者投诉情况通报》中,行李问题投诉32件,占民航总局受理消费者对国内航空公司的投诉的21.77%,长期占据着航空运输投诉“前茅”。在网上搜索“野蛮托运”,可以看到很多网友对自己出行行李被丢失或损坏,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经历大倒苦水,其中不乏明星大腕。

春妮微博截图

  前段时间,北京电视台主持人春妮发布微博称,“出访演出,乘坐国航,伦敦落地,箱子居然就面目全非”,质疑行李装卸过程野蛮。微博图片显示一个RIMOWA银白色旅行箱表面有多处磕伤,边角处凹陷严重。鉴于航空公司“野蛮托运”事件频发,此微博一发即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张静初在微博中晒出被暴利对待的行李箱

  对于行李的“野蛮”遭遇,演员张静初也曾发布微博称:“是可忍孰不可忍,继南航把化妆师箱子卡在北京传送带耽误工作后,今天国航又残忍地切掉了小银的一条腿,这大年关的是要闹哪样?”并配了一张丢失了一只转轮的行李箱。这条微博一发布,立即引发大量网友共鸣,吐槽航空公司在托运过程中暴力对待旅客行李。

  为什么“野蛮托运”屡禁不止?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排除航空公司行李搬运员工个人工作态度因素,其最根本的原因是赔偿成本太低,使得一些航空公司不去积极改进托运行李的管理。

  笔者查阅东航等航空公司的官方网站,显示其对托运行李损失的赔偿金额为每千克人民币100元;如行李的价值低于上述限额时,按实际价值赔偿;对旅客非托运行李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按斤赔偿”的规定往往很难让受损失的旅客满意,最关键的原因,是现行赔偿标准偏低而且明显不利于乘客维权。目前航空公司的行李赔偿标准,都以民航部门的相关法规为依据。1996年出台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规定,旅客托运的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在2006年3月28日公布的补充条款《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中,这一标准提升为每公斤100元。由此看来,“按斤赔偿”并非航空公司自定的“霸王条款”,是在“依法而为”。

  “从民航法及上述法规来看,论斤赔偿是符合现行行业法规的。”北京市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起淮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1996年制定的赔偿标准,符合当时国情和经济水平。2006年虽然提高至每公斤100元,但是经过多年的市场经济发展,物价早已翻了很多倍,再继续使用滞后性的法律,对消费者来说显然不公平合理。

  民航法规的制定应与现代航空服务理念一致,强调以人为本、便利旅客的原则。执行将近二十年的航空行李赔偿标准,是否需要“与时俱进”修改细则?旅客的自身权益一旦遭受损害如何合理保障?值得业界思考。(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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