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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子弹”上飞机,不行



2013-09-02   作者:韩爱青 刘震  来源:城市快报(天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昨日12时10分许,广西女旅客韦某欲乘坐航班从天津前往南宁,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经过安全检查时,被安检人员查出其随身行李内携带子弹一枚。经民警核实,子弹为工艺品,鉴于韦某主动承认错误,配合公安机关工作,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放行。

  据机场公安分局民警介绍,为确保飞机空防安全和旅客人身安全,子弹、弹壳、打火机、刀具、催泪瓦斯和一些武器等危险品均不允许带上飞机。此外,仿真的玩具枪支和子弹也不允许带上飞机。特别提醒旅客,乘机出行前要注意了解民航方面的有关规定和乘机知识,以免由于携带违禁物品而耽误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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