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机场集团:宣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修订)》和《建设管理规定(修订)》
5月17日,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在阿尔山组织宣贯了《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修订)》和《建设管理规定(修订)》,民航华北局计划处、机场处领导出席,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余利出席会议。
本次宣贯会先由民航华北局计划处、机场处有关领导讲解民航专业工程前期手续审批、资金使用、招投标、质量监督的相关内容。之后,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机场建设管理部分别针对《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修订)》和《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建设管理规定(修订)》中新增条款和修订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最后,集团公司机场建设管理部和航务管理部介绍了采购、空管工程项目等相关工作业务。同时,各机场与宣贯组人员就两个管理规定的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交流,各机场结合自身实际提出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宣贯组对相关问题给予了全面解答,使得各机场对规定中相关要求和标准的执行有了更好的理解和掌握,能够更好地为新规定的实施和有效落实奠定基础。
余利针对投资和建设工作提出以下五点工作要求。第一,我们要持续规范办事程序,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企业内部制度的要求实施,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投资,提升招标采购的质量;第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两个规定的学习和落实,分管领导要带头学、亲自抓,投资和建设管理人员要做到对两个规定了然于心,也应延伸到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标准,做到制度学习全覆盖;第三,各单位要强化领导责任,逐层抓好落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同时,各单位要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三年储备计划,确保项目实施能够满足我们运输生产发展的需要;第四,各单位应重视基本建设监察,建设监察是通过监察查摆我们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完善和改正问题,提升我们各单位建设管理的的质量和水平;第五,各单位要加强建设人员队伍的培养,力争将集团公司建设队伍培养壮大,助力集团公司高品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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