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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机场赴京航班机长须具盲降资格



2013-12-12   作者:廖丰  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民航局要求,明年1月1日起,全国旅客吞吐量排名前10位的机场至首都机场的航班机长,必须具备二类盲降运行资格。这是民航局为减少低能见度情况下航班延误情况而下发的规定之一。

  民航局人士向记者介绍,低能见度是指当出现雾、霾、沙尘暴等天气过程时,大气透明度较低,例如今年1月份,昆明大雾,造成上万乘客滞留长水机场,多个进出港航班不正常。

  而盲降是指在天气条件较差的情况下,飞行员使用自动驾驶仪着陆。“实施盲降的前提是机场有盲降系统,同时机长具备相应登记的盲降资格。”民航局人士告诉记者,民航客机飞行员要获得飞行执照的考核,必须通过一类盲降考核,但并不是所有飞行员都有二类盲降资质。

  据了解,民航局2012年曾下发《规范运行秩序、做好航班正常工作若干措施》,要求2013年年底前,在旅客吞吐量过1000万的机场安装二类盲降系统。

  今年10月,民航局又下发了《做好航班正常工作若干规定》,其中要求航空公司必须加强飞行员对二类、三类盲降系统的培训应用,以降低低能见度天气原因对航班起降的影响,并要求运营旅客吞吐量排名前10位机场至首都机场的航班机长,自2014年1月1日始,必须具二类盲降运行资格。据了解,目前我国只有北京首都机场等少数几个机场拥有了二类盲降系统。

  “在夏季易出现雷雨天气、冬春极易出现雾霾天气下,通过提高飞行员的盲降技能,可以保证航班的正常性。不过,航班安全还是最重要的,民航法规定,机长有航班决策的最后决定权,根据着陆时的天气情况做出备降、复飞或是盲降的决策。”某航企飞行部人士称,为达到民航局要求,今年以来已经抓紧组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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