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空姐代购案重审宣判 刑期由11年改判3年
[摘要]北京法院今日重审“空姐代购案”,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晓航3年刑。李晓航曾是空姐,去年因网售走私化妆品被判刑11年。

空姐代购案重审今日上午宣判,李晓航在家人和律师的陪同下来到法院等待审判结果。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李晓航去年因网售走私化妆品被一审判刑11年。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今日,空姐代购案重审宣判,北京二中院重审一审宣判,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晓航有期徒刑三年。李曾是空姐,去年因网售走私化妆品被一审判刑11年。李晓航不服二中院判决,于去年9月上诉。2013年1月二审开庭。今年5月,北京高院二审将此案发回重审。
早上9时10分许,被取保候审的李晓航在家人和律师的陪同下来到二中院西门。李晓航上身穿黄色棉大衣,下身穿黑裤子,脚穿红色棉鞋,戴着口罩。对于宣判,律师称他们也在等待着结果。李晓航,女,曾是海南航空公司空姐。2012年因网售走私化妆品行为被一审判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李晓航不服二中院的判决,2012年9月提起上诉。2013年1月二审开庭。2013年5月,北京高院二审将此案发回重审。2013年10月10日,北京市二中院再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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