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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空事故法律处置一般规则



2014-03-16   作者:李立  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3月8日凌晨,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从吉隆坡飞往北京途中,与地面失去联系,机上有239名乘客,其中154名为同胞。MH370,你到底在哪里?在祈祷奇迹发生的同时,一些相关法律专家已开始接受乘客家属咨询。

  这几天,一条发自天同诉讼圈的微信“国际航空事故法律处置一般规则”被微友频繁转发。此微信公众号为天同律师事务所注册。本报记者与天同律所取得联系后,获得以下最新版本。

  1、如果不幸遭遇空中事故,乘客及家属可以依据什么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天同诉讼圈:国际空难事故一般通用《蒙特利尔公约》解决,该公约正式名称是《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CarriageByAir),适用于处理全球航空事故的保险理赔事务。中国、马来西亚均签署了蒙特利尔公约。

  此次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的起飞地、目的地以及航空公司均为蒙特利尔公约的签约国,因此,针对航空公司的责任,应遵循这一国际公约。

  2、如果不幸遭遇事故,乘客及家属可以获得什么赔偿?

  天同诉讼圈:对于所有空难罹难者及受伤乘客来说,一般可以通过两个途径得到赔偿。

  一类是商业保险,包括乘客本人自行购买及航空公司、旅行社等代为购买的航空意外险。这类保险对保险责任和赔付金额有详细的规定,理赔过程也比较简单。一些国家的航空公司在机票的价格中就已包含了商业保险的费用,因而具有强制性。

  另一类是责任赔偿,即发生事故的航空公司根据相关国内法及国际法所必须担负的赔偿。责任赔偿根据空难发生地、乘客国籍、承运人等条件的不同而适用不同的法律,在具体赔偿金额上往往有很大差距,理赔过程也较复杂,因而在空难发生后,赔偿的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责任赔偿上。

  3、事故当事人及亲属可选择在什么地方主张索赔?

  天同诉讼圈:根据《蒙特利尔公约》规定,失事航班的出发地、经停地和目的地均可适用该公约。

  该公约第35条对于国际空难的管辖权有明确规定:“损害赔偿诉讼必须在一个当事国的领土内,由原告选择,向承运人住所地、主要营业地或者订立合同的营业地的法院,或者向目的地点的法院提起;对于因旅客死亡或者伤害而产生的损失,诉讼可以向本条第一款所述的法院之一提起,或者在这样一个当事国领土内提起,即在发生事故时旅客的主要且永久居所在该国领土内,并且承运人使用自己的航空器或者根据商务协议使用另一承运人的航空器经营到达该国领土或者从该国领土始发的旅客航空运输业务,并且在该国领土内该承运人通过其本人或者与其有商务协议的另一承运人租赁或者所有的处所从事其旅客航空运输经营。”

  简而言之,罹难的中国乘客有权选择其经常居住地(中国)、旅行最终目的地(中国)、机票发售地、空运商所在地和空运商主要运营地(马来西亚)作为诉讼地。

  另外,由于该航班为美国波音公司制造,如果该空难被确认为责任事故,根据美国民事诉讼法”长臂管辖原则“,乘客还可选择在美国起诉。我国空难事故中“包头空难”曾循此先例。

  4、如果确认为空难事故,旅客可以要求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天同诉讼圈:目前并不确定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是否为唯一责任主体。该航班为美国波音777-200机型执飞,由吉隆坡机场起飞,如果调查结果与机械故障、安全漏洞或者人为因素有关,飞机制造商波音公司、飞机发动机制造商普惠公司、吉隆坡机场等多个责任主体都可能成为潜在的索赔对象。

  5、索赔是否有时效限制?

  天同诉讼圈:依据《蒙特利尔公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自航空器到达目的地点之日、应当到达目的地点之日或者运输终止之日起两年期间内未提起诉讼的,丧失对损害赔偿的权利。同时,上述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案件受理法院的法律确定。

  6、责任赔偿应当采用什么标准?

  天同诉讼圈:关于赔偿责任的计算,《蒙特利尔公约》正式确立了双梯度责任制度:

  第一步是不管航空公司有无过错,不管责任归属如何,应当无条件、即时向罹难的旅客承担最高额不超过10万特别提款权(目前约相当于17.5万美元,即108万元人民币左右)赔偿,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豁免。

  第二步是,除非承运人能证明乘客的损失不是由于其本身造成的,或者证明完全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否则须向旅客承担没有上限的责任赔偿。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一发生损害,航空公司就应承担10万特别提款权的赔偿责任。在乘客受伤的情况下,索赔人实际能得到多少赔偿,应由索赔人举证证明其受到的实际损失。如果索赔人证明的实际损失小于10万特别提款权,航空公司承担的数额也就在10万特别提款权以下。

  7、航空公司是否会有经济能力来作出赔偿?赔偿来自哪里?

  天同诉讼圈:一般来讲,商业航空的每架客运飞机至少有15亿美元的责任险。参照这个数字,假设一架承载300人的飞机坠毁,无人生还,每户获取500万美元的赔偿仍不会超出此保额。这一赔偿是来自航空公司的保险。如果波音公司也有过错的话,它的保险公司也应当理赔。

  8、如果乘客有其他保险,在接受航空公司以外保险赔偿后,是否会影响到航空公司的理赔?

  天同诉讼圈:有些保险公司会在赔偿合约中要求受惠人将索赔权利转移给该保险公司,因此,建议家属应当在与任何人签署文件前与专业律师沟通、咨询。

  9、“失联”的定性,是否影响到家属索赔?

  天同诉讼圈:目前对马航事件的定性尚是“失联”,因为尚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飞机失事,搜救还在进行。如果官方确认飞机失事,则乘客家属即可对航空公司提出索赔诉讼。如果飞机持续保持失联状态,则依照国内法律,六个月之后,乘客家属可向法院申请乘客死亡证明并且对航空公司提出索赔诉讼。

  10、如果定性为恐怖活动,乘客家属将会如何获得赔偿?

  天同诉讼圈:《蒙特利尔公约》关于空难事故的赔偿规定,在第一梯度也就是10万元特别提款权(合108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是无条件赔偿,也就是无论是否是恐怖活动,航空公司都将承担这个额度内的赔偿。如果乘客家属主张的赔偿金额超过这个限额,则航空公司可以以“证明事故完全是由恐怖分子所为”为依据,抗辩家属的赔偿请求,主张不承担责任。

  11、航空史上有类似赔偿案例可以参照吗?

  天同诉讼圈:据媒体报道,2007年肯尼亚航空公司507航班发生空难时,遇难者中的5名中国公民,每人获赔近200万元人民币。2009年6月法航空难,每名遇难者家属获赔1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96万元。其中一名中国人购买了人保寿险,获赔960万元的保险赔付,成为中国保险史上赔付最大的个人保险赔案。

  同时,如果乘客家属认为航空器本身的质量有问题,将航空器的制造商、发动机制造商等追加进来,则可以获得上不封顶的赔偿。由恐怖活动造成的空难少有参照案例,目前最广为人知的便是20世纪最大的空难洛克比空难,但该事件错综复杂,政治因素牵连,最终获赔很难作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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