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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航空难索赔诉讼缘何复杂



2014-04-15   作者:马乐  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尽管马航空难的搜寻工作仍在进行中,空难的原因也仍在调查当中,并且这项调查可能要持续数年,但是遇难乘客家属的索赔程序已经可以启动。从国内外空难索赔的历史来看,绝多大数以和解告终。和解协议可能在诉前达成,也可能在诉讼中或诉讼后达成。当双方无法达成诉前和解时,诉讼仍然会成为当然选择。不同于发生在一国国内的空难事故,此次马航空难属于跨国空难,除了赔偿数额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实体问题,搞清楚案件由何国何地法院审理的管辖权问题与法院在审理该案时依据何国何地法律的法律适用问题是索赔诉讼需要明确的首要前提,在当前更具紧迫性。

  目前而言,虽然事故确切原因尚未查明,但针对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索赔在国际法层面已经有法可依。根据1999年在加拿大国际民航组织大会上通过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第1条的规定,按照运输合同,出发地与目的地均为缔约国的国际载人运输空难索赔适用本公约。该公约分别在2005年与2008年对中国与马来西亚生效,两国均为公约缔约国。另外,马航MH370属于公约所界定的国际载人运输且不在公约允许缔约国作出的保留范围之内,因此,对于机票的出发地和目的地分别为马来西亚吉隆坡和中国北京的乘客(不管其国籍)而言,公约自然成为乘客家属向马航索赔的基本依据。

  如果乘客家属向马航提起索赔诉讼,首先应确定在哪里告。根据公约规定,原告可以选择在以下法院起诉:承运人住所地法院、承运人主要营业地法院、签订合同的承运人营业机构所在地法院、目的地法院、发生事故时乘客主要且永久居所所在地法院。需要注意的是,首先,以上法院都必须在公约缔约国内。例如,假若事故发生时,某乘客的主要且永久居所所在地法院不在公约的缔约国内,则该法院无法行使管辖权。其次,上述第五种管辖权只适用于乘客基于人身伤害、死亡而提出的索赔要求,不适用于行李等财产损失赔偿。换言之,如果原告选择在第五种法院起诉,则行李损失赔偿要求不在法院受理范围之内。再次,根据公约第49条,公约对上述管辖权的规定具有强制性,试图通过国际航空运输合同条款或当事人在损害结果发生后协议选择上述规定之外法院的做法都是无效的。这可以理解为,马航如果为乘客设置了选择上述规定之外的法院解决索赔诉讼的格式条款,这样的条款无效;或者,如果乘客家属与马航选择上述规定之外的法院作为审理索赔诉讼的法院,这样的选择也是无效的。

  一旦管辖法院确定,就涉及国内法的适用问题。例如,公约规定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即自航空器到达目的地之日、应当到达目的地之日或者运输终止之日起两年期间内未提起诉讼的,丧失对损害赔偿的权利。按此规定,如果乘客自马航MH370应当到达北京的2014年3月8日起两年内未提起诉讼,就不能获得损害赔偿。但是,公约同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受理案件的法院的法律确定。如果乘客家属选择在中国法院起诉,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会因特定事由发生中止或中断。例如,航空器搜寻未果可导致时效中止,从找到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乘客家属向马航提出赔偿要求会导致时效中断,从中断之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因此,对马航索赔诉讼不仅需要依据公约,涉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很多程序和实体规则还要看国内法的规定。

  马航空难的国际因素加剧了乘客索赔的复杂性与艰难性。随着调查程序的进行,新的事实又会导致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又依赖于不同的法律规则。查清马航空难的原因不仅是给遇难乘客家属及国际社会疑问的一个解答,从法律视角看,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明确责任主体。不同的责任主体承担的责任性质不同,案件定性就会不同,这意味着索赔者与赔偿者之间的请求权基础会有差别,从而其间所适用的法律规则就有所区别。同时,责任主体的不同还会影响诉讼地与管辖法院的确定,并最终影响索赔结果。例如,假若事故是因飞机质量问题引发,责任主体是飞机制造商,则索赔诉讼可能被定性为侵权纠纷从而适用侵权法,案件可能由波音公司所在的美国法院管辖。如果事故系恐怖袭击,责任主体还包括恐怖行为的发起者或资助者,则索赔诉讼也可能被定性为侵权纠纷从而适用侵权法,但案件可能由与责任主体有关的其他国家法院管辖。

  提到马航索赔,人们往往更关注当事人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希冀法院或法律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结果固然重要,但是对于这样一起跨国民事诉讼而言,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确定能给出明确答案的法院或法律规则。马航索赔诉讼涉及多个国家,由于这些国家法律制度不同,法院审判规则有别,法律冲突在所难免。《蒙特利尔公约》的出现即是为了解决这样的冲突,通过统一规则使得跨国空难索赔能够尽快实现。但是,公约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统一,法院的审判程序、诉讼时间的长短、赔偿数额的多少等问题还需要相应的国内法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搞清楚相关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规则涵义是马航空难索赔诉讼面临的最棘手问题。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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